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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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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89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28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823.73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484,79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78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8,237,296.20元,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600,421.8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0年12月10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 00077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胜利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0年12月1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独立财务顾问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截至2020年12月9日的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丙方”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603050129200003734,该专户仅用于甲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除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淄博诺奥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当前已经更名为淄博诺奥化工有限公司)72.53%股份的现金对价,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独立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财务顾问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督导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武凯华、陈兴珠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财务顾问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财务顾问主办人。丙方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三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财务顾问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财务顾问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或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均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甲方可在终止协议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甲方或丙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其他各方。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90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整体持股数量增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928号)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李建波等172名重组交易对方发行81,114,99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新增股份已于2020年12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503,262,849股增加至584,377,840股。

  近日,公司实施了上述中国证监会已批复的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司向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投资”)、杨国梁、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林萌、深圳潇湘君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君宜共享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晨鸣(青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青岛晨融柒号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上海驰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淄博驰泰诚运证券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计7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4,484,790股,发行价格为4.7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308,237,296.20元,新增股份将于2020年12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等相关公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至584,377,840股增加至648,862,630股。

  本次发行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人和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曲思秋先生整体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增加,人和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曲思秋先生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整体变动比例为0.99%。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20-091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 2928号),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维工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工作已经完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投资者已出具承诺如下:

  山东人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和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6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此外,根据公司控股股东人和投资、实际控制人曲思秋先生所签署的股份锁定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相关承诺方均正常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继续督促其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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