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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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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788 证券简称:科思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6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7号中航工业南航大厦5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刘建德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4人,独立董事韩慧博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张流圳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庄丽华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肖勇、公司财务总监彭志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一《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的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怀宁、仇慧娟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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