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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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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0-07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经营重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客户签订了三份型号产品订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6,108.04万元、4,815万元、10,944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因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公司根据军工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豁免披露销售对象的具体信息。

  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款项一般为专款,具备履约能力。

  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客户一

  1、合同标的:某型号装备产品;

  2、合同金额:6,108.04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应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其他约定事项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二)客户二

  1、合同标的:某型号系统产品;

  2、合同金额:4,815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合同订立依据、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产品计价方式、运输方式、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期限、随提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期限、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保密约定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三)客户三

  1、合同标的:某型号装备热像仪产品;

  2、合同金额:10,944万元人民币;

  3、合同生效条件、时间和履行期限: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具体时间按约定执行;

  4、合同变更及解除:按《合同法》执行;

  5、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相应质量文本要求、交(提)货地点和方式、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的期限、随机资料、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期限、售后服务、货款结算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保密、知识产权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等条款做了明确的规定。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合同金额分别为6,108.04万元、4,815万元、10,944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73%、2.94%、6.68%,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2、凭借多年来在红外行业的技术领先和创新优势,公司参与的各兵种多类型型号项目竞标成绩优异,陆续承担了多个型号高端装备类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近期公司多个领域既有型号装备产品大批量订单的集中性签署,公司将全力保障签署订单的持续稳定供货。

  本次签署的第一份合同为某型号产品首次批量订货,第二份及第三份合同为既有型号项目的持续批量供货,其中与客户二签署合同的前次订货合同公告详见2020年9月24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4),与客户三签署合同的前次订货合同公告详见2020年6月23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日常经营重要合同公告》(    公告编号:2020-030)。

  3、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在法规政策、履约能力、产能等方面基本不存在不确定性和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同文本。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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