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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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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交易款项回收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84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交易款项回收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9年12月19日,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瑞德”)、公司全资子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与张培峰先生签订《合同书》,该《合同书》经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于2019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业已生效,依据该《合同书》张培峰先生应向公司支付款项249,508,699.00元。公司就本次交易事项相关信息已进行了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5日、2020年3月26日、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18日、2020年6月19日、2020年9月17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合同书》约定,张培峰先生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2772万元,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保成鼎盛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王健先生、王宣哲先生实际控制,持有公司3%股份)代张培峰先生支付的部分第三期款项人民币2313万元,第三期剩余款项459万元及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未能按照上述期限支付。

  三、风险提示

  根据上述《合同书》,张培峰先生应向公司支付款项249,508,699.00元。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第一、二期全部款项及第三期部分款项,共计人民币7857万元,第三期剩余款项及第四期全部款项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支付,未能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的款项共计3231万元。张培峰先生应于2022年3月15日前再向公司支付剩余款项170,938,699.00元。截至2020年7月8日,本次交易事项交易方张培峰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司法强制执行,其不再为公司股东。 同时,张培峰先生目前仍被限制人身自由且因公司涉及诉讼案件被限制高消费,因其自身涉及诉讼案件被列为被执行人,其后续是否仍能按《合同书》约定如期还款、是否具备履约能力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深交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凯瑞          公告编号:2020-L085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2020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7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近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其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资产购买、控股股东变更、重大合同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也不存在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目前已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2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L083)。

  7、依据公司原股东张培峰与公司、德州锦棉纺织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签订的《合同书》,张培峰先生应于2020年9月15日前支付第三期款项2772万元,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支付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截至目前,张培峰未能按照上述期限支付第三期剩余款项459万元及第四期款项277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子公司交易款项回收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L084)。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违背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目前已有债权人向法院提交重整申请,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不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 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有权对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十一)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公司股票可能会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且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状况,推动公司回归可持续发展轨道;如果不能顺利实施,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是公司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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