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金磊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磊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金磊先生于2020年7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0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6%。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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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