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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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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8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秦建斌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使用时间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9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雷栋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5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已于2017年 7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作为担任该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鉴于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安信证券自2019年1月1日起需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0 年 12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公司决定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并与中原证券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承销暨保荐协议》(以下简称“《保荐协议》”),中原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刘政先生、周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

  安信证券尚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原证券承接。中原证券的持续督导期限为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公司对安信证券在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一)保荐机构简介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1月,是全国130多家证券公司中第4家在港上市的中资券商,第8家在香港和境内两地上市的证券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总资产近500亿元,管理客户资产2000多亿,在北京、上海和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会城市以及省内各省辖市和经济强县设有分支经营机构110多家,员工2700多名。在证券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已初步形成了九大板块:即上海分公司、香港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中原期货公司、中原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公司“中州蓝海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公司“中鼎开源创投公司”和中原人寿保险公司(筹)等,构建起现代化、国际化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的基本框架,以及河南总基地和香港、上海、北京、大湾区等四大利润中心的格局。

  (二)保荐代表人简介

  1、刘政:男,经济学硕士、保荐代表人。现任中原证券企业融资二部总经理。曾先后负责和参与锦化氯碱 IPO、长江电力 IPO、科林环保 IPO、国电电力配股、燕京啤酒可转债、中远航运可转债、中国昊华化工集团公司收购风神股份财务顾问、神火股份再融资、辉煌科技再融资、平煤股份公司债等项目。

  刘政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2、周杰:男,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保荐代表人。现任中原证券企业融资十一部执行董事。曾负责或参与了万和电气(002543)中小板IPO、盾安环境(002011)非公开发行、山鹰国际(600567)非公开发行,山鹰纸业(600567)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周杰先生自执业以来,未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形式的处罚。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0-150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以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同意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且该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月5日证监许可[2017]464号文核准,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8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普通股109,988,95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5,399,997.5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9,304.9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5,960,692.60元。截止 2017年6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7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PPP项目。

  截至2020年12月17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合计667,778,768.48元,募集资金余额为342,590,631.63元(含利息)。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根据项目的开展计划及实施 进度分阶段进行募集资金的投入,进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35%来计算,预计将给公司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约1,305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本次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符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同时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之前,及时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及进展,也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发表同意意见,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上述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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