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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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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89 证券简称:正裕工业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13561 债券简称:正裕转债
转股代码:191561 转股简称:正裕转股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9号)核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63元,共计募集资金310,172,1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2,566,4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2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及子公司宁波鸿裕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鸿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子公司宁波鸿裕公司连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设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了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

  三、前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

  宁波鸿裕公司已于2019年6月18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6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四、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

  2、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及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除项目尾款外的节余募集资金6,3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存在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及铺底流动资金,此部分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故待本次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仍将保留2,498.41万元在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剩余尾款支付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2020年9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68)、《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3)。

  3、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及上述审议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的 “年产650万支汽车减震器项目”相应专户的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396172070583)余额34,745.35 元(全部为利息收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募集资金账户(账号:1207281229000047606)余额38,231.04 元(全部为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为方便账户的管理,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账户注销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全部完结,结余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城中支行的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号:1207281229000051701)的余额836.30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并销户。

  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销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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