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公告编号:2020-161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8日
3. 股权登记日
■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2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17.43%股份的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在2020年12月17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0年12月1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大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增加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公司受赠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资产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与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亳州纵翔”)开展直播、秀场运营及建立直播网红孵化等业务,并与亳州纵翔签订《自媒体业务合作协议》。基于《自媒体业务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与张东旗、亳州纵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亳州纵翔唯一股东张东旗拟将其合法持有的亳州纵翔90%股权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拟受让张东旗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该赠与为无偿赠与,对价为人民币零圆。
本次受让股权的价值预估约为人民币6,390万元。受让股权的最终价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予以确认。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0)第 217107号《亳州纵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2020年12月17日,公司与张东旗、亳州纵翔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原《股权转让协议》第8.5条约定:“本协议自法人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且公司董事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现修改为“本协议自法人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2、本补充协议是《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和组成部分,与《股权转让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约定与《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3、本补充协议自法人加盖公章、自然人签字且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之日起生效。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0年12月12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8日 14点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0号乐成中心B座1606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8日
至2020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7日及12月1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1、 特别决议议案:第1-12议案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6议案
3、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特此公告。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九有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