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0—073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7名。
(四)会议由董事长熊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近日与佰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昌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与佰昌集团在房地产业务上进行战略合作,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其提供6,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个月,财务资助利率8%/年,用于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其控股股东武汉佰昌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ST友谊 编号:2020—074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一)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近日与佰昌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昌集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将与佰昌集团在房地产业务上进行战略合作,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向其提供6,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用于其房地产项目开发。
财务资助对象:佰昌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用途: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费用
财务资助期限:自双方签订协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财务资助利率:8%/年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佰昌集团不属于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佰昌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永清小路20号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柯翔
注册资本:人民币4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688824293U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对房地产、高新技术产业、新能源产业、矿业资源的投资;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装饰装潢、园林古建筑工程施工;塑钢门窗、卫生洁具加工、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物业管理、保洁服务;房地产中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货物和技术)(以上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的范围与期限内方可经营)。
(二)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武汉佰昌控股有限公司持股99%,柯翔持股1%;柯翔为实际控制人。
(三)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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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佰昌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佰昌集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向战略合作方提供借款,有利于双方后续进行业务合作。佰昌集团的重大事项需经其董事会或股东会商议后决策,同时公司将委派相关人员至佰昌集团,进行财务、经营方面的有效管控,保证资金安全, 佰昌集团控股股东武汉佰昌控股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向佰昌集团提供财务资助,主要用于其房地产项目开发,是双方基于《战略合作协议》及对未来房地产业务合作而进行的,有利于双方后续开展进一步合作。财务资助对象经营情况较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此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与佰昌集团对房地产业务合作的愿景,有利于公司业务开展,财务资助对象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此次财务资助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含本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累计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