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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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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22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注册资本进行变更,同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作相应修订,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因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提前赎回,截至2020年9月3日累计1,992,660,000 元“玲珑转债”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量为109,967,812股,其中自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9月3日期间,累计转股数量为109,535,610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增发不超过1亿股新股。公司公开增发A股已于2020年11月26日完成发行,并于2020年12月4 日完成本次公开增发新增股份63,798,000股的股份登记手续。

  综上,公司总股本由1,200,178,802股增加至1,373,512,412股。注册资本由1,200,178,802元变更为1,373,512,412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23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5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月5日

  至2021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在对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

  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孙建强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对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事项的投票

  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的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 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等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1年1月4日8点至17点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招远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5406

  联系电话:0535-8242726

  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联系人:赵文磊

  收件人:董事会办公室(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其他

  出席会议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19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锋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3、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20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弃权都是零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21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玲珑轮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44,801,964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1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232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增资发行不超过10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公司截至2020年11月26日止完成了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增资发行63,79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工作,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21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1,991,135,58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2,518,090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978,617,490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11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105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01号)。

  根据本公司2020年11月18日《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计划对2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净额计人民币1,978,617,490元。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344,801,964元,具体运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44,801,964元置换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公司《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1、会计师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3301号),认为:玲珑轮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第二部分所述编制基础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玲珑轮胎公司截至2020年11月30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玲珑轮胎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已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制度的规定。

  公司已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44,801,964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0年11月30日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601966       证券简称:玲珑轮胎          公告编号:2020-124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止(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孙建强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1年1月5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孙建强。其未持有公司股票。

  征集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2020年11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对本次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做出了明确同意的表决意见,认为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月5日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召开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公司会议室

  (三)征集投票的会议议案

  ■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23)。

  三、征集方案

  (一) 征集对象

  截止2020年12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 征集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2020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三) 征集程序

  1、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人应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证券部提供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复印件;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顺丰快递或EMS特快专递方式并按照本公告指定地址送达;采取 EMS 特快专递方式的,达到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山东省招远市金龙路777号玲珑轮胎

  收件人:赵文磊

  邮政编码:265406

  公司电话:0535-8242726

  电子邮箱:linglongdsb@linglong.cn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方式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四)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足以下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五)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六)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七)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八)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征集人:孙建强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建强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未填写视为弃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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