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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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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指定期间相关
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20年11月20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公告》,自2020年11月23日起为华夏创新未来18个月封闭运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2020年11月23日0时至2020年12月22日15时提出将原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业务申请。为使投资者充分知悉本基金在上述指定期间的相关安排并及时办理业务,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在指定期间内新增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认购并持有的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为C类基金份额。在基金管理人指定期间内,允许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自C类基金份额转入并自动赎回的基金份额为B类基金份额。

  二、本基金两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0315,B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10675,两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相同、登记机构相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三、指定期间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0时至2020年12月22日15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指定期间提出相关申请。指定期间届满后,本基金不再接受转为B类基金份额的申请,B类基金份额注销,未选择退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将继续持有原份额,并遵循原份额的相关业务规定。B类基金份额的存续时间与指定期间相同。

  四、在指定期间内,B类基金份额不开放申购,仅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于指定期间工作日(T日)提出的将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申请,以T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指定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指定期间工作日(T日)申请以将其持有的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方式退出,所得的退出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C类基金份额转出金额 = C类基金份额转出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B类基金份额转入份额 = C类基金份额转出金额 / T日基金份额净值

  退出金额 = B类基金份额转入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以上涉及金额、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以本基金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自本基金成立日起至2020年12月22日期间内,本基金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指定期间内,基金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将C类基金份额转为B类基金份额并自动赎回的费用,基金管理人及相关机构将保障按照基金合同规定应当归入基金资产的部分赎回费不会受到影响。

  六、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指定期间每个工作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七、指定期间届满后,B类基金份额注销。

  八、请投资者关注指定期间相关安排并根据需要及时办理业务。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更新),也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有关详情。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9家销售机构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20年12月18日起在以下9家销售机构办理本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

  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对应基金相关业务的数额限制、规则、流程以及需要提交的文件等信息,请遵照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各销售机构的业务办理状况亦请以其规定为准。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销售机构已在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公示,投资者可登录查询,也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有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富煌钢构,代码:002743)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富煌钢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

  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0年12月16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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