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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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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7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董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所属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投资建设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池兴蓉公司”)按持股比例98%增资4,825.85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向岳池兴蓉公司按持股比例2%增资98.49万元,全部计入岳池兴蓉公司资本公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划转污泥厂二期项目资产并增加投资的议案》。

  同意污泥厂二期项目资产整体划转方案,并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以现金5,152.08万元对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公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划转污泥厂二期项目资产并增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岳池兴蓉公司3.48亿元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持股比例80%为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固定资产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承诺函,担保金额为1.76亿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7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排水公司和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对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兴蓉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借款总金额合计28,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98%提供借款27,440.00万元、排水公司按持股比例1%提供借款280.00万元、环境建设公司按持股比例1%提供借款28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4.65%,借款期限为5年(自石家庄兴蓉公司实际收款日起息和计算借款期限,按实际收款额和用款天数计息)。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0)。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和许瑜晗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排水公司将2021年度污泥运输服务继续委托关联方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分公司实施,预计合同金额为4,901.32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和许瑜晗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原水购买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自来水公司与关联方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原水购买合同》,从成都市李家岩水库采购原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签订〈原水购买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的事前认可及发表的独立意见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和许瑜晗女士回避表决,7名非关联董事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再生水厂相关地块续租事宜的议案》。

  同意《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第三再生水厂部分地块续租方案》。本次续租系排水公司将其所属第三再生水厂的部分地块出租给原承租方四川佳源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租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租金价格以专业机构对相关资产市场租金的评估结果作为交易底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修订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更名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将于2021年1月5日下午14:30召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8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7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会议于2020年12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会监事对议案进行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75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2020年9月16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项目(以下简称“水七厂三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运营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7)。为满足水厂成品水输配需要,提升相关区域的供水覆盖能力,公司所属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拟投资建设成都市自来水七厂三期配套输水管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水七厂三期的配套管网工程,位于水七厂三期与成都市绕城高速之间,清水输水管跨越郫都区、高新西区、温江区,总长度约31.22公里,清水输水管道管径为DN3000,同时配套有两座控流站。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估算约为152,029.24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30%)及融资资金(占总投资的70%)。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为水厂工程的配套输水管线,承担着输送水厂成品水的重要功能。项目建成投运后,将提升公司对相关区域的供水覆盖能力,有助于提高城市供水能力,保障供水安全,并促进公司收入、利润的增长,有利于公司增厚业绩,增强综合实力。

  四、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76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子公司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9年3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原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务建设公司”)共同设立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池兴蓉公司”),负责岳池县嘉陵江水源供水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岳池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岳池兴蓉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98%,水务建设公司持股比例为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与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安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53)。

  近期,为推进岳池项目实施,岳池兴蓉公司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合计增资4,924.34万元,其中公司增资4,825.85万元,水务建设公司增资98.49万元。本次增资全部计入岳池兴蓉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岳池兴蓉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变。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市青羊区青羊上街131号7栋1层1号

  (四)法定代表人:王彬

  (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4年3月7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92825965E

  (八)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供排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理、环保等项目的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设计、施工、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相关设备及物资的销售、维修和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地下管线测量、地下管线综合探测、工程测量、工程勘察、非开挖修复及市政管道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九)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水务建设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十)截至目前,水务建设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名称: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环城东路107号4楼办公楼

  (四)法定代表人:肖刚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MA62FY2R8A

  (八)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工程;自来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东及出资比例:

  ■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岳池兴蓉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92.84万元,总负债6,392.84万元,净资产7,000万元。

  岳池兴蓉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5,768.89万元,总负债15,769.70万元,净资产9,999.19万元。

  由于岳池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岳池兴蓉公司尚未实现收入和利润。

  四、增资目的及方式

  岳池项目总投资为49,747.8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30%)及融资资金(占总投资的70%)。截至目前,该项目资本金已到位10,000万元。根据自有资金比例要求,本次需增资4,924.34万元,双方均以自有资金同比例出资。本次增资全部计入岳池兴蓉公司资本公积,增资后岳池兴蓉公司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变。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投资符合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提升其资本实力,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项目投产运营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供水规模,提高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本次增资对公司整体的现金流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77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划转污泥厂二期项目资产并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12年12月,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污泥公司”)实施污泥处理业务。鉴于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污泥厂二期项目”)由排水公司投资建设,为整合公司污泥处理业务,优化资产管理,排水公司拟将污泥厂二期项目的资产及负债以2020 年8月31日为基准日按账面净值整体划转至污泥公司,并将其中排水公司对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4,847.92万元作为对污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计入污泥公司资本公积;同时,排水公司拟对污泥公司现金增资5,152.08万元,计入污泥公司资本公积。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资产划转及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划转双方基本情况

  (一)划出方基本情况

  1.名称: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李玉春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48085435

  8.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项目)产品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环境检测;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东及出资比例:排水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划入方基本情况(增资对象)

  1.名称: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4.法定代表人:丁宇

  5.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2年12月20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60058845C

  8.经营范围:从事污泥处置及配套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及出资比例:污泥公司为排水公司全资子公司。

  10.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污泥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8,285.18万元,总负债31,782.21万元,净资产16,502.97万元。2019年营业收入9,222.37万元,净利润833.91万元。

  污泥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50,703.94万元,总负债32,011.45万元,净资产18,692.49万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7,879.37万元,净利润2,189.52万元。

  三、污泥厂二期项目情况

  污泥厂二期项目总投资为29,631.98万元,处理规模为200吨/天,采用“半干化+焚烧”工艺。该项目已于2020年7月建成投运。

  四、资产划转及现金增资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资产划转方案

  1.划转基准日

  2020年8月31日。

  2.划转方式

  采用整体划转方式。

  3.划转范围

  排水公司拟将污泥厂二期项目相关的全部资产和债务按照截至划转基准日2020年8月31日的账面净值划转至污泥公司。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成都分所出具的《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二期工程专项审计报告》,截至2020年8月31日,污泥厂二期项目资产总额27,826.90万元,负债合计27,826.9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其中,“其他应付款”4,847.92万元系排水公司对该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在本次整体划转的账务处理中,排水公司将该笔4,847.92万元自有资金投入全部计入对污泥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污泥公司计入资本公积4,847.92万元。

  4.划转涉及的员工安置

  污泥厂二期项目在册人员全部进入污泥公司。在履行必要的程序后,将为相关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

  5.划转涉及的税务安排

  具体税务处理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为准。

  6.划转涉及债权、债务转移及协议主体变更程序

  排水公司将对已签订的涉及污泥厂二期项目的合同等办理主体变更手续,将合同相关权利义务转移至污泥公司。

  7.划转后续事宜

  整体划转后,污泥公司将根据污泥厂二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进行账务调整。

  (二)现金增资方案

  除上述资产划转外,排水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污泥公司现金增资5,152.08万元,计入污泥公司资本公积,用于污泥厂二期项目后续款项支付。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划转有助于公司整合污泥业务,优化资产管理,提升经营效率。资产划转在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之间进行,不涉及股权结构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同时,现金增资将充实项目资本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符合子公司经营需要。本次增资对公司整体的现金流及财务状况不会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市第一城市污水污泥处理厂二期工程专项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78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池兴蓉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申请的3.48亿元银行贷款(贷款期限19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岳池兴蓉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四川省广安市岳池县九龙镇环城东路107号4楼办公楼

  (四)法定代表人:肖刚

  (五)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9年3月1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21MA62FY2R8A

  (八)经营范围:自来水生产和供应;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及相关技术服务;市政公用工程;管道工程;自来水处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8%,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环境水务建设有限公司持股2%。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岳池兴蓉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3,392.84万元,总负债6,392.84万元,净资产7,000万元。

  岳池兴蓉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25,768.89万元,总负债15,769.70万元,净资产9,999.19万元。

  由于岳池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岳池兴蓉公司尚未实现收入和利润。

  (十一)截至目前,岳池兴蓉公司无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银行贷款情况

  岳池兴蓉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贷款金额3.48亿元,贷款期限19年。

  (二)担保合同情况

  1.合同当事人

  保证人(甲方):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八支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担保金额:3.48亿元。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岳池兴蓉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有利于岳池兴蓉公司筹措资金,保障岳池项目的顺利实施。岳池项目投产运营后将产生稳定的收入,使岳池兴蓉公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同时,岳池兴蓉公司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持有全部股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19,829.45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54,629.4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64%。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86.4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保证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79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2亿元(贷款期限12年)。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拟出具《关于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隆丰环保发电厂”项目贷款的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以下简称“《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为本次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1.76亿元;隆丰公司其他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按持股比例20%为隆丰公司本次贷款提供同等担保,担保金额为0.44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全票通过。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大宝村十二组;桂花镇一龙村一组、六组

  (四)法定代表人:王自明

  (五)注册资本:26,495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5年7月9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23431569048

  (八)经营范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市兴蓉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能源公司”)持股80%,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持股20%。

  (十)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隆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9,008.80万元,总负债74,083.07万元,净资产24,925.73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897.73万元,利润总额-125.74万元,净利润-43.16万元。

  隆丰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总资产98,657.09万元,总负债71,635.48万元,净资产27,021.60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112.24万元,利润总额1,914.52万元,净利润2,095.87万元。

  (十一)截至目前,隆丰公司无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相关内容

  (一)银行贷款情况

  隆丰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金牛支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向其申请固定资产贷款2.2亿元,贷款期限为12年。

  (二)《流动性支持承诺函》主要内容

  公司承诺:若隆丰公司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额归还贷款债务,公司承诺自愿、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生能源公司在隆丰公司中所持有股权比例与隆丰公司未足额偿还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以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的乘积为限,承担及时清偿/补足义务的连带保证责任。承诺函一经盖章发出即有效,保证期限为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隆丰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流动性支持承诺,有利于隆丰公司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实施。隆丰公司生产运营稳定,能产生持续的经营收入,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再生能源公司持有隆丰公司80%股权,公司对隆丰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隆丰公司其他股东成都环境集团按持股比例20%同步提供担保,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综上,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254,629.45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72,229.45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4.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86.4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11%。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流动性支持承诺函》(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80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10日,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与关联方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建设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家庄兴蓉公司”)实施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石家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中标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提标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暨新增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69)。为支持该项目顺利实施,石家庄兴蓉公司各股东拟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借款合计28,000.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1.借款方:公司、排水公司和环境建设公司。

  2.贷款方:石家庄兴蓉公司。

  3.借款金额及用途:28,000.00万元,其中公司按持股比例98%提供借款27,440.00万元、排水公司按持股比例1%提供借款280.00万元、环境建设公司按持股比例1%提供借款280.00万元。本次借款将用于支付石家庄项目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转让费。

  4.借款期限:5年,自实际收款日起算。贷款方根据自身资金情况,经与借款方协商后,可提前归还或展期。

  5.借款利率与结息:借款利率为4.65%/年,利息自贷款方实际收款日起算,按实际用款本金和天数计算,按季度付息。

  (二)审批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许瑜晗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财务资助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一)名称: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28号

  (四)法定代表人:刘凯

  (五)注册资本:12,539.97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3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MA0FQBHR15

  (八)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管理、运营维护污水收集、处理排放设施;污水处理处置服务;再生水的生产和销售;污泥处理处置服务;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水处理设施、环境工程、市政工程的项目咨询服务;固体废弃物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股东及出资比例:

  ■

  (十)主要财务指标:截至目前,石家庄兴蓉公司注册资本12,539.97万元已全部实缴到位。由于项目尚处建设前期阶段,石家庄兴蓉公司尚未实现收入和利润。

  (十一)其他情况:石家庄兴蓉公司无诉讼、仲裁及对外担保事项,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除本次借款外,公司不存在对石家庄兴蓉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其他情况。

  三、石家庄兴蓉公司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一)成都环境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关联方)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四路9号2-3层

  3.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4.注册资本:11,223.77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5年3月12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2018067993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D级及以下爆破作业项目设计施工。(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建筑工程、矿山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输变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桥梁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古建筑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环保工程、特种工程、安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电气设备修理;物业管理;施工劳务作业;道路货物运输;广告业。一般经营项目(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工程设计及咨询;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环境建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其他情况:环境建设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对石家庄兴蓉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

  (二)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成都市高新区天华二路28号

  3.法定代表人:李玉春

  4.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8年8月6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348085435

  7.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厂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污水处理项目和市政基础设施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管理(不含国家法律法规和禁止项目)产品制造以及咨询研究、开发和提供服务;环境检测;污水处理、水资源管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股东及出资比例:排水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9.其他情况:排水公司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履行对石家庄兴蓉公司的股东出资义务。

  四、风险防范措施

  石家庄兴蓉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项目投产运营后将产生稳定的收入,使石家庄兴蓉公司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同时,公司将加强项目管理,积极跟进项目建设和运营相关情况,严控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可回收。

  五、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拉合尔兴中再生能源公司借款余额为625,594.45元。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由石家庄兴蓉公司各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财务资助行为合法合规、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财务资助将满足石家庄项目资金需求,有助于保障该项目顺利实施。石家庄兴蓉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与石家庄兴蓉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借款,本次财务资助合法合规、公平对等、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资金借款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81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排水公司”)拟将2021年度污泥运输服务继续委托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分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运输公司”)实施,预计合同金额为4,901.32万元(不含税)。由于汇锦实业运输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锦实业公司”)所属分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情况,本次关联交易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许瑜晗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分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三)营业场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43号

  (四)负责人:刘振华

  (五)成立日期:2012年9月27日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5491297X3

  (七)经营范围: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关联关系

  汇锦实业运输公司为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全资子公司汇锦实业公司所属分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九)履约能力

  汇锦实业运输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主要财务数据

  汇锦实业运输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528.54万元,净资产1,280.88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43.01万元,净利润1,324.31万元。

  汇锦实业运输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 9月30日,总资产7,018.75万元,净资产2,739.16万元;2020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82.44万元,净利润1,471.68万元。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成都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分公司

  (二)服务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2021年度污泥运输服务承包单位。乙方将甲方指定的各再生水厂产生的污泥,运至成都市兴蓉污泥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或甲方指定的处置场所。

  (三)合同金额

  根据预估污泥运输量71.55万吨和预估平均运距50公里,预计合同金额为4,901.32万元(不含税)。具体金额以双方实际结算为准。

  (四)服务期限

  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履约担保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10万元履约保证金。

  (六)计量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运输单价、甲乙双方确认的运距、甲方指定地点提供的称重计量等,制作出《月运输费用财务核算统计表》按月进行结算。

  2.合同结算金额公式=含税运输单价×实际污泥运输量-违约金(如有),也可由乙方一次性缴纳全部违约金额;实际污泥运输量是甲方按合同相关规定验收后的数量。最后一次支付时,乙方须按照本条约定的合同最终结算价的计算方式办理经甲、乙双方审核、确认的价款结算认定书后进行支付。

  3.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合格支付材料及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五十天内支付上月的合同价款。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乙方提供有效履约保证金后,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印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委托代理人印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服务期满,合同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履行完毕。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排水公司经询价后,委托汇锦实业运输公司负责污泥运输,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符合公平公正原则。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汇锦实业运输公司主要从事道路货物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等,具备污泥运输业务的能力,有丰富的承运经验,委托汇锦实业运输公司实施排水公司污泥运输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参照市场价格确定,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含税)约58,231.40

  万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为公司业务正常开展所需,成都汇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物流运输分公司具备污泥运输业务能力,有丰富承运经验,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交易基础与定价依据,本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意见;

  (二)《2021年度污泥委托运输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82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原水购买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障成都市供水安全,提升应急能力,满足自来水生产需要,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拟与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家岩公司”)签署《原水购买合同》(以下简称 “本合同”),从成都市李家岩水库采购原水。本合同约定了原水购买的基本水量,具体交易金额将根据自来水公司实际采购水量和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原水水价计算。由于李家岩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本文先生、许瑜晗女士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

  (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成都崇州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387号

  (四)法定代表人:钱亮

  (五)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六)成立日期:2015年5月20日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43429881945

  (八)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灌溉、供水、防洪、发供电、旅游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投资和经营管理。

  (九)关联关系:李家岩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成都环境集团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十)履约能力:李家岩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依法存续并正常经营,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十一)主要财务数据:

  李家岩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353,095.39万元,净资产40,024.24万元。

  李家岩公司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 9月30日,总资产512,232.68万元,净资产120,024.24万元。

  由于李家岩水库尚处于建设期,李家岩公司暂未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成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市李家岩开发有限公司

  (二)原水供应

  1.日常供水

  (1)乙方的日常供水能力不得低于日均基本供水量,小时供应能力不得低于日均基本供水量时均值的1.5倍(1.5为供水时变化系数取值);

  (2)基本水量:每年14,077万立方米;

  (3)经成都市水务局批准,甲方可要求乙方超过基本水量的供水。

  2.应急供水

  (1)应急供水量:由自来水公司根据双方约定的程序通知乙方启动应急供水;

  (2)乙方提供的应急供水量包含在当年度的基本水量中,按照本合同约定计算、支付水费。

  3.水质标准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原水质量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要求。若特许期内约定的标准更新,则执行届时适用的版本。

  (三)原水水费

  1.水费计价标准

  本合同项下的水价是指物价部门核定的从李家岩水库取水并已转移至终端水价的原水水价。如物价部门未核定本项目取水的原水水价,则以自来水公司当时执行的原水水价计价。

  2.水费计算

  水费由甲方按月支付,双方年终结算,多退少补;

  月水费=当月实际供水量×水价。

  3.水价的调整

  原水水价根据终端供水价中包含的物价部门核定的本项目取水的原水水价的调整而调整,原水水价的调整须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四)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的效力以李家岩公司拥有李家岩水库及输水管道工程特许经营权(以下简称“李家岩项目特许经营权”)和自来水公司拥有成都市供水特许经营权为前提。鉴于李家岩公司已取得李家岩项目特许经营权,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完毕次日方可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李家岩水库及输水管道工程特许经营权协议》终止或解除的,本合同同时终止或解除。自来水公司拥有的成都市供水特许经营期届满后,如延长特许经营期或自来水公司再次取得特许经营权,则本合同继续有效。

  由于李家岩水库尚处于在建阶段,本合同预计将从该项目试运行日开始履行。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合同原水水价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李家岩水库工程是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建成后将为成都市供水提供应急备用水源,有效解决成都市中心城区供水单一水源问题,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增强抗风险能力,并满足城市发展带来的用水需求增长。公司向李家岩水库采购原水为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1月1日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成都环境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含税)约58,231.40万元(含公开招标产生的关联交易)。

  七、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所需,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原水采购价格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该关联交易可保证自来水生产,保障成都市供水安全、提升应急能力,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二)《原水购买合同》(草案)。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0-83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1年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合法、资料完善。

  (二)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拟签订〈原水购买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六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三)披露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及相关公告。

  三、议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深圳)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登记日期及时间:

  2020年12月31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021年1月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信函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1000号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610062;传真:028-85007801。

  (四)注意事项:

  1.与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按照上述登记方式携带相应的资料原件到场。

  2.为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或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成都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会议当天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并全程佩戴好口罩,主动配合公司做好个人信息登记、体温监测、验示健康码等相关防疫工作。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或代理人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五)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598。

  (二)投票简称:兴蓉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1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年 月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表决如下: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请直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填入“√”。

  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请在相应□内填入“√”)。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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