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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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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69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本框架协议下具体事项以公司履行相关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后签署的正式文件为准,最终能否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后续进展情况,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黔源电力”)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框架协议及进展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内容。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机遇,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安顺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公司和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关系,不断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加深合作深度,充分发挥关岭县资源优势、黔源电力在流域水风光互补的独特优势及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公司和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署无需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本次战略合作方为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促进新时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以大型水电基地为依托,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综合建设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充分利用水电的外送通道和调节能力,优化调度、联合运行、高效利用,双方共同加快推进北盘江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列入国家“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黔源电力加快推进已列入国家2020年光伏补贴名单的北盘江60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建成投运;黔源电力按照水风光一体化规划成果,“十四五”期间在关岭县新开发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装机200万千瓦,具体以实地测量的用地红线范围内剩余容量为准,投资约80亿元。

  2、为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黔源电力以关岭县岗乌30万千瓦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作为重点和抓手,立即启动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为确保2021年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同步开展关岭县其他区域新能源项目规划选点工作,为“十四五”期间项目接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双方共同引进技术先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户关岭县,延伸新能源产业链,做强做优新能源产业,并在短期内形成一定企业规模;黔源电力参与关岭县氢能、储能、加能站等新兴产业的研究、布局和开发建设工作,并发挥好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科工板块产业协同优势,最终形成集新能源设备材料生产、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氢能开发、储能应用、加能站等一体化新兴产业基地。

  4、按照“地方所需、企业所能”原则,黔源电力支持关岭县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遵从市场原则,黔源电力所建的新能源及其他项目应使用的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采购。

  5、关岭县政府支持黔源电力在关岭高质量发展,同意由黔源电力协助编制关岭县 “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优化新能源资源空间布局。关岭县政府协助黔源电力办理项目用地、规划、林业、环保、水保、电网接入等手续。在招商引资等方面依法依规给予优惠政策。

  6、双方成立由关岭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黔源电力总经理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项目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关岭县发改局和黔源电力规划发展部,负责双方合作的日常工作和联络,便于推动落实双方上述合作具体事宜。

  7、本协议有效期限五年,到期后双方再另行签订协议。若黔源电力在本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未就上述合作事项开展工作,未有新建项目落地,本协议自动解除。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但由于具体相关文件尚未签订,因此,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以后的未来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是推进本次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框架协议》下具体事项以公司履行相关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后签署的正式文件为准,最终能否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未来在《框架协议》下的具体项目运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公司未披露其他相关框架协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没有接到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关岭自治县人民政府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0070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意向性协议,本框架协议下具体事项以公司履行相关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后签署的正式文件为准,最终能否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后续进展情况,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黔源电力”)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框架协议》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最近三年签署的框架协议及进展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内容。

  一、《框架协议》签署概况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抢抓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大战略机遇,以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及安顺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契机,公司和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双方为加强战略合作关系,不断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加深合作深度,充分发挥镇宁县资源优势、黔源电力在流域水风光互补的独特优势及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经友好协商,公司和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于近日签署了《框架协议》。

  本次签订的框架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协议的签署无需经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介绍

  本次战略合作方为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与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为促进新时期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以大型水电基地为依托,统筹本地消纳和外送,综合建设光伏、风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充分利用水电的外送通道和调节能力,优化调度、联合运行、高效利用,双方共同加快推进北盘江水风光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列入国家“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黔源电力加快推进已列入国家2020年光伏补贴名单的北盘江15万千瓦光伏项目建设,确保2020年建成投运;黔源电力按照水风光一体化规划成果,“十四五”期间在镇宁县新开发建设新能源发电项目装机300万千瓦,投资约120亿元。

  2、为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黔源电力以镇宁县坝草50万千瓦水光互补农业光伏项目作为重点和抓手,立即启动项目规划和前期工作,为确保2021年项目落地创造条件。同步开展镇宁县其他区域新能源项目规划选点工作,为“十四五”期间项目接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双方共同引进技术先进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落户镇宁县,延伸新能源产业链,做强做优新能源产业,并在短期内形成一定企业规模;黔源电力参与镇宁县氢能、储能、加能站等新兴产业的研究、布局和开发建设工作,并发挥好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科工板块产业协同优势,最终形成集新能源设备材料生产、风力发电、光伏发电、氢能开发、储能应用、加能站等一体化新兴产业基地。

  4、按照“地方所需、企业所能”原则,黔源电力支持镇宁县经济社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遵从市场原则,黔源电力所建的新能源及其他项目应使用的产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采购。

  5、镇宁县政府支持黔源电力在镇宁高质量发展,同意由黔源电力协助编制镇宁县 “十四五”新能源发展规划,优化新能源资源空间布局。镇宁县政府在项目用地、规划、林业、环保、水保、电网接入等手续办理方面给予支持与帮助。在招商引资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6、双方成立由镇宁县政府分管领导和黔源电力总经理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项目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镇宁县发改局和黔源电力规划发展部,负责双方合作的日常工作和联络,便于推动落实双方上述合作具体事宜。

  7、本协议有效期限五年,到期后双方再另行签订协议。若黔源电力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未开展上述任何合作事项或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本协议自动解除,镇宁县政府有权另行选择第三方在辖区内进行开发建设。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框架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但由于具体相关文件尚未签订,因此,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2020年度以后的未来期间经营业绩的影响尚不确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是推进本次合作的意向性协议,《框架协议》下具体事项以公司履行相关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后签署的正式文件为准,最终能否签订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未来在《框架协议》下的具体项目运作,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相应审批及披露程序。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近三年公司未披露其他相关框架协议。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没有接到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1、《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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