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237,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8%(数据截至2020年12月10日)。本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后,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2020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股东赵志华先生关于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1、2018年1月10日,赵志华先生将持有的本公司2,26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公司公告刊登于2018年1月1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2019年1月4日,公司接到股东赵志华先生通知,鉴于原《质押合同》约定,出质股票价格下跌,按合同约定,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70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票追加质押(公司公告刊登于2019年1月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020年11月18日,赵志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37,118,547股解除限售并流通(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1月1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2020年12月8日,赵志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7,151,97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截至2020年12月9日,赵志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74,237,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8%。本次解质后,赵志华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39,228,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8%。(公司公告刊登于2020年12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2020年12月17日,赵志华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9,228,022股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以下简称“本次解质”)。其中9,261,453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9,966,569股为无限售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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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赵志华先生本次解除质押股份后,后续如有相关质押情形,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和先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10日,赵志华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74,237,09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8%。
截至2020年12月17日,赵志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
特此公告。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