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1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0-81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法院裁定受理对间接控股股东之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整申请被受理的情况

  2020年12月16日,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沈阳供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暖集团”)之母公司沈阳盛京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能源”)的《告知书》。《告知书》称,盛京能源控股子公司沈阳储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运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沈阳温泉海乐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泉海”)、盛京能源控股子公司沈阳城市公用集团橡胶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橡胶”)于2020年12月14日分别收到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民事裁定书》显示,债权人以前述3家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重整条件为由,向法院提出对其重整的申请,法院裁定受理上述重整申请,《民事裁定书》自2020年12月14日起生效。《决定书》显示,法院分别指定前述3家公司清算组担任3家公司重整管理人。

  二、重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储运集团为盛京能源与公司共同投资的公司,由盛京能源控股(持股59.57%)、公司参股(持股40.43%)。如果债权人的重整申请被法院受理,储运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对其的股权投资可能产生相应损失。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资产减值的风险

  储运集团本次重整事项可能使公司面临股权投资损失风险,可能导致公司资产出现减值损失。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由于公司2019年度净利润为负,根据现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然为负值,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述3家盛京能源下属子公司后续能否重整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其重整进程对公司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告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