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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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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89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华恒盛”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9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2020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聚焦数据中心的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使公司名称与公司发展战略更相匹配,更有利于市场客户与投资者直观认识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同时能更好地塑造及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名称由“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证券简称由“科华恒盛”变更为“科华数据”。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6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实施了2020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71,510,2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不送红股、不进行现金分红。因此公司总股本由271,510,230股变更至461,567,391股,注册资本由271,510,230元变更至461,567,391元。该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商事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变更名称及变更公司股本、注册资本,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第四条、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并办理商事变更登记手续。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0年12月)》。

  四、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1年1月4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6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90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称变更的说明

  1、变更前公司中文名称: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EHUA HENGSHENG CO.,LTD.)

  拟变更后公司中文名称: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KEHUA DATA CO.,LTD.)

  2、变更前公司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拟变更后公司    证券简称:科华数据

  3、证券代码“002335”保持不变。

  公司已就名称变更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称变更预核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信息变更需同时修改《公司章程》。变更后的    证券简称与其他上市公司的    证券简称无相同或相似,变更后的    证券简称不含有可能误导投资者的内容和文字。

  二、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说明

  2020年,公司进一步明确了聚焦数据中心的发展战略,集中资源大力发展数据中心业务。为了更好地体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使公司名称与公司发展战略更相匹配,更有利于市场客户与投资者直观认识公司的发展战略方向,同时能更好地塑造及展现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公司名称由“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证券简称由“科华恒盛”变更为“科华数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同意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名称及    证券简称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就变更名称事项事先征求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意见,已通过名称变更预核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办理名称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将在变更登记完成后,根据名称变更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变更    证券简称,公司证券代码将保持不变,仍为“002335”。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20-091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月4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0年12月1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月4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1年1月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商事变更登记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科华恒盛: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票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本次审议的议案2,3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2. 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件。

  3.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登记材料与现场登记一致,不接受电话登记。

  4. 登记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上午10:30-12:30下午14:00-18:00

  5. 登记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赖紫婷

  联系电话:0592-5163990

  特此公告。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5”,投票简称为“科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月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变更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事项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正,修正后的《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年12月修订)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章程修正内容对照如下:

  ■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以下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实际情况和战略目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策程序合法有效。鉴于此,同意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 ————    —————

  阳建勋 张国清  陈朝阳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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