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16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与监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将上述资金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号)。
公司本次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98,256,599.68元。截至2020年12月15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