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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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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0-14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名,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8,46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259%;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58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8,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259%。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19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认为相关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27日通过公司官网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年9月30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之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同日公司公告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9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意见。

  6、2020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事务所就以上事项发表了意见。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30%。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1月15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于2020年11月16日届满。

  2、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满足《激励计划》所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照规定解除限售。根据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8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8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638,462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6259%。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高管锁定股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相关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昂技术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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