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52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20-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9,902,335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0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2020-048),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
2020年9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2020-049),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减持数量过半。
2020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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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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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中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总数与各分项相加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因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截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总股本为496,445,844股,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情况均根据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出具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证券代码:002371 证券简称:北方华创 公告编号:2020-053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集成电路基金”)的《关于北方华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变动告知函》,其于2020年9月10日至12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96,170股,占公司总股本1.11%。
2020年9月10日至12月14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对象行权增加股本183,571股,公司股本总数由496,262,273股增加至496,445,844股,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003%。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日,国家集成电路基金持有公司39,328,80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7.92%。本次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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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合计总数与各分项相加差异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