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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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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20-04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孙公司竞得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和金额: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2,549.132742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伍佰肆拾玖万壹仟叁佰贰拾柒元肆角贰分整】或等值美元 3,311.130929 万美元(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 6.8101 元计算)

  ●合同生效条件:自签订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竞得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收购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上的战略资源储备、深化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中的参与度、推进张江科学城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建设、服务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一、 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芯鑫租赁”)的议案,同意由公司全资孙公司——Shanghai(Z.J.)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上海张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控股”)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参与受让China Development Bank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中文名: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国际”)持有的芯鑫租赁1.80707%的股权。

  由于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实性,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及《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公司暂缓披露了上述事项。

  根据上海市联合产权交易所于出具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保证金交纳和交易安排通知》,张江控股支付保证金并进行了网上报价。2020年12月9日张江控股以3,311.130929万美元竞得国开国际持有的芯鑫租赁1.80707%的股权。2020年12月14日,张江控股与国开国际签订了《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二、 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标的:芯鑫租赁1.80707%的股权。

  芯鑫租赁是由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牵头的,在上海自贸区发起设立的专注于集成电路产业的融资租赁机构。

  (一) 企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杜洋

  注册资本:1,064,994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32楼,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经营情况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芯鑫租赁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753,785.46万元,负债2,599,826.17 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53,959.29 万元;2019年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590.27万元,利润总额34,816.80 万元,净利润27,523.18 万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芯鑫租赁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为3,529,418.75万元,负债总额2,333,701.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95,717.2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80,726.29万元,利润总额45,877.31万元,净利润41,561.50 万元。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 所持有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1847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芯鑫租赁在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2 月 31日审计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1,153,959.29万元,评估值为1,247,830.03 万元,评估增值 93,870.74 万元,增值率为 8.13%。

  三、 合同主要条款

  (一) 合同双方

  转让方:China Development Bank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国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方: Shanghai(Z.J.)Holdings Limited(上海张江控股有限公司)

  (二) 合同金额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22,549.132742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亿贰仟伍佰肆拾玖万壹仟叁佰贰拾柒元肆角贰分整】,或等值美元 3,311.130929 万美元(以 2020 年 9 月 30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对 6.8101 元计算)

  (三) 合同付款方式

  受让方已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转让方的银行账户。

  (四) 产权交接事项

  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2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完成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五) 违约责任主要内容

  受让方若逾期支付价款,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支付部分价款的1%。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受让方赔偿损失。

  转让方若逾期不配合受让方完成产权持有主体的权利交接,每逾期一日应按交易价款的1%。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的,受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转让方赔偿损失。

  四、 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竞得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产生影响。合同履行后张江控股将持有芯鑫租赁1.80707%股权,收购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上的战略资源储备、深化公司在集成电路产业中的参与度、推进张江科学城集成电路产业生态建设、服务集成电路产业的发展。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张江控股目前自有资金充裕,具备合同履行的能力,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后续交易价款。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张江高科七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芯鑫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0】第1847号)

  3、《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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