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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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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87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没有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长陆宏达,董事何伟成、郑崖民、肖庆以现场方式出席,副董事长兰佳,董事周海昌、顾大伟,独立董事王路、魏天慧、沈肇章、刘杰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陆宏达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经会议讨论,通过以下议案: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中的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变更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的为准: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对《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以下修改:

  ■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以第一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

  3.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本年末届满,需按程序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的候选人,同意提名陆宏达、兰佳、何伟成、郑崖民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对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审查该等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确认该等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将该等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候选董事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周海昌先生、顾大伟先生、肖庆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周海昌先生、顾大伟先生、肖庆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以第一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成员7名董事,其中3名独立董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将于本年末届满,需按程序选举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的候选人,同意提名王路、杨格、冀志斌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对照公司章程和《公司法》等相关法规,审查该等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董事会确认该等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将该等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候选董事中拟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杰生先生、沈肇章先生、魏天慧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刘杰生先生、沈肇章先生、魏天慧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议案以第一项《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 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和实际发展情况,拟定董事长薪酬为年薪100万元(税前),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董事以行政职务授薪,未担任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后),独立董事津贴为12.8万元/年(税后)。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监事以行政职务授薪。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已发表独立意见。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议案。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陆宏达先生,公司现任董事长。中国籍,1971年生,硕士学历。历任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兼任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西南财经大学兼职教授、英国邓迪大学中国法项目专家组成员,目前还担任广州智度智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广州智度供应链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西藏智度九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陆宏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智度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兰佳先生,公司现任副董事长。中国国籍,1980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硕士。2005年起先后任职于国家审计署资源环保局,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部,智度集团有限公司合伙人、副总裁,目前还担任福建智度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深圳智度德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兰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在广西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恒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外,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伟成先生,公司现任董事、总裁。中国国籍,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1990年加入公司,曾在技术部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历任公司技术部经理、副总经理、音响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荣获“2006-2008年度广州市劳动模范”称号,目前还担任广东省电子信息行业协会副会长,兼任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国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董事、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国光电器(欧洲)有限公司董事、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国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董事、国光电器(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中英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广州汇智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智度人工智能丹麦有限公司(Genimous AI Denmark Aps)董事。何伟成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公司432,000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郑崖民先生,公司现任董事、副总裁。中国国籍,1970年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1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市场业务员、会计员、财务部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兼任国光电器(美国)有限公司董事、梧州恒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梧州国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国光智能电子产业园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国光电器(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崖民先生通过股票期权行权持有公司432,000股,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路先生,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66年生,毕业于北京联合大学并在北京大学获得 EMBA 学位。现任泛大西洋(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一职,曾任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副总裁,中国联合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iQIYI, Inc.(爱奇艺)董事,鼎路中原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担任的社会职务有北京市人大代表,王路先生是中国数字信息领域里的老兵,拥有丰富的传媒管理、商业拓展经验,对用户在互联网及移动世界里的行为深蕴其道,曾任沃尔玛电商亚洲区总裁兼CEO,成功协助沃尔玛全资收购 1 号店,并领导 1 号店在华业务,后又成功协助沃尔玛达成与京东集团的深度全球战略合作。王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格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毕业于兰州交通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学历。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同时兼任瀚蓝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冀志斌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生,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金融学系主任、金融硕士项目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加拿大卡尔顿大学访问学者,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同时兼任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冀志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88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1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口头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0年12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全体3名监事:监事杨流江、肖叶萍、陈升弟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三年,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杨流江、彭静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杨流江、彭静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推荐,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共3名)的二分之一,且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审议。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陈升弟先生于2020年10月向公司提出辞职,其辞职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缺额后方能生效。公司监事会对陈升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为公司及监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杨流江先生,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内审部经理。中国国籍,1986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项目管理专业人士资格认证(PMP),网络管理员认证,ITIL认证,中级管理会计师认证。2015年进入公司,曾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察经理、公司主任审计师。杨流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静女士,公司现任总裁秘书。中国国籍,1975年生,专科学历,2000年加入公司,曾任公司参股公司广州普笙音箱厂有限公司QMS工程师,总经理秘书;2007年起,先后任公司木箱部经理助理,采购中心供应商管理工程师等职务。彭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证券交易所的处罚,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相关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20-89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4日,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2020年12月30日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15时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0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15—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公司行政楼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提案3.00《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提案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01 选举陆宏达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2 选举兰佳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3选举何伟成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4 选举郑崖民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5.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5.01 选举王路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2 选举杨格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03 选举冀志斌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6.00《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01 选举杨流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6.02 选举彭静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特别强调事项:

  1.提案1.00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提案2.00、提案4.00和提案5.00以提案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为前提条件。

  3.提案4.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提案5.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3名独立董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提案6.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举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将报送深交所,尚待深交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7.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披露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0年12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时间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12月30日下午14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镜湖大道8号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0800,信函请注明“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雪莹

  联系电话:020-28609688

  传真:020-28609396;

  邮箱:ir@ggec.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045;投票简称:“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2.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

  备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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