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山股份”、“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11月26日公告了《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并于2020年12月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20〕第1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5日披露了对该《问询函》的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根据《问询函》的相关要求,公司对重组报告书及摘要等文件进行补充和修订,现对重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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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修订内容请见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及《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