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0-057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7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顾永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名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0-058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0年12月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廖青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0-059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审计费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0年度具体审计范围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大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历史沿革: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釆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室
5、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6、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7、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19年度年末数为26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1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截至2019年末,大华拥有合伙人196名
2、截至2019年末,大华拥有注册会计师1,458名,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9名
3、截至2019年末,大华从业人员总数为6,119名
4、2020年度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先生和万海青女士
(三)业务信息
1、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199,035.34万元
2、2019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58,076.62万元
3、2019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万元
4、2019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8,858家
5、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319家
6、是否有涉及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任项目合伙人王建华、拟任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和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海青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从事证券业务经验丰富,从业经历如下:
(1)拟任项目合伙人:王建华,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2005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一直专注于中国内地及香港IPO、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内控审计及上市重组等专项审计业务。具有16年的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3年加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拟任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3)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海青,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从2010年至今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报审计、内控审计等各项专业服务,拥有10年审计服务经验。
王建华,详见以上拟任项目合伙人介绍。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处分3次。
2、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建华2019年受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1次,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拟任签字注册会计师万海青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在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坚持以客观、公正、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责任与义务,顺利完成了审计工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进行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公正、独立的履行审计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约定的责任与义务。公司董事会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9年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细致严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
四、备查文件
1、《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
2、《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60 证券简称:茂硕电源 公告编号:2020-060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3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为交易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情况
(1)、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0年12月30日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12月30日8:3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59888
4、会议联系人:朱瑶瑶
联系电话:0755-27659888
联系传真:0755-27659888
联系邮箱:yaoyao.zhu@moso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
邮政编码:518108
5、 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7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0。投票简称:“茂硕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3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