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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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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20-086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持有公司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的董事、财务总监赵月强先生计划在2020年6月12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竟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持有公司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的董事会秘书陈睿女士计划在2020年6月12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集中竟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票不超过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

  2020年9月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7)。

  2020年12月14日,公司分别收到赵月强先生、陈睿女士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赵月强先生和陈睿女士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赵月强、陈睿,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人员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3、上述人员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赵月强先生、陈睿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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