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安信价值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将自2020年12月15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安信价值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10667),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作相应修改。本次增加C类份额及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现将具体事宜告知如下:
一、安信价值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C类基金份额的情况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且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本基金C类份额可与本公司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进行转换,并适用已公告的基金转换费用及转换份额计算规则。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5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支付给基金相关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对于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本基金设置3年锁定期限,3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的数额限制和适用的销售网点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088-088(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安信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站:www.essencefund.com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中国招商银行卡及汇付天下第三方支付支持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银行卡。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essencefund.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销售机构名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业务请遵循各代销机构业务规则与操作流程。
三、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为确保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对《安信价值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本项修订未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形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本基金基金合同摘要涉及以上修改之处也进行了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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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更新的《安信价值回报三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ssence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了解详情。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5日
关于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等基金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基金销售服务机构的公告
根据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新增宁波银行为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等基金的销售服务机构。投资者自2020年12月15日起可在宁波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如上述基金尚未开放、暂停办理对应业务或对其进行限制的,请遵照相关公告执行。
一、适用基金:
1、安信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 类 750006,B 类 750007)
2、安信优势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001287,C类002036)
3、安信永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 类 003637,C
类 003638)
二、 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宁波银行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宁波银行的规定。上述基金可参与宁波银行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届时请以宁波银行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的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业务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站:www.essencefund.com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楼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站:www.nbcb.com.cn
办公地址:中国浙江宁波市宁南南路700号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