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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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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优化指标体系 退市新规来了
加速塑造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 推动形成常态化退市机制
□本报记者 黄一灵 黄灵灵

  □本报记者 黄一灵 黄灵灵  

  

  股市退市的法治化建设再向前迈进一步。12月14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退市新规的征求意见稿,对退市指标、退市流程、退市相关交易安排等进一步完善优化。

  在此次退市制度改革中,沪深交易所全面优化现有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并通过财务类指标和审计意见类型指标的交叉适用,打击规避退市。同时,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流程大幅缩短;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压缩投机炒作空间。

  沪深交易所表示,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既是落实新证券法精神,也有助于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并进一步推动常态化退市机制的形成。

  完善强制类退市指标

  近年来,沪深交易所已建立起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等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和主动退市情形。此次退市制度改革对退市指标进行了完善和优化。(下转A0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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