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87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9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家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为符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公司拟将名称由“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英文名称由“TIANJIN FAW XIALI AUTOMOBILE CO., LTD”变更为“China Railway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证券简称相应变更为“中国铁物”(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英文简称由“TFC”变更为“CRM”;公司证券代码“000927”保持不变;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变更名称及 证券简称,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办理相关具体事宜,最终以监管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和 证券简称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公告》(2020-临08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鉴于重大资产重组的交割工作已经完成,为满足公司办公和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拟将公司住所由天津市西青区京福公路578号一区变更到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2-1-4101。
董事会同意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住所变更,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入驻及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住所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变更住所的公告》(2020-临09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条款以及公司董事会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临09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鉴于公司2020年进行了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管理的变化等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服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70万元额度范围内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临09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开设募集配套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23号)文批复,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招商银行开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专项账户,同时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的开立及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88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
子公司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轨道集团”)、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公司”)均为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夏利”、“上市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物晟科技”)的全资子公司。因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轨道集团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招标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武汉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拟为轨道集团、招标公司、武汉公司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以中铁物晟科技与银行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履行中铁物晟科技相关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轨道集团
公司名称:中铁物轨道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3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2018A室
法定代表人:程之盛
注册资本:131,5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矿产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检测、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轨道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本部合并口径):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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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公司
公司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30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26号楼1层105号
法定代表人:孙珂
注册资本:10,500万元
经营范围:招标代理;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金属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非金属矿石及制品(涉及国家专项审批和禁止的项目除外)、沥青及沥青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招标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3.武汉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8月16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杜明正
注册资本:53,092万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及制品、非金属材料及制品、废钢、炉料、机械设备、电子及通讯设备器材(不含无线发射装置)、轴承、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的供应;铁路再生物资的回收和利用;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自有房屋租赁;金属矿和非金属矿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信息服务;铁路系统内汽油、煤油、柴油批发;汽油、煤油、液化气、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批发(限票面);普通货运;煤炭批发(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下属全资孙公司,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武汉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
三、中铁物晟科技拟与银行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铁物晟科技为轨道集团申请授信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轨道集团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支行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担保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2.中铁物晟科技为招标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招标公司
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其他相关费用等款项。
担保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包括展期到期)后满三年之日止。
3.中铁物晟科技为武汉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被担保方:武汉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发生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担保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全资子公司中铁物晟科技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有利于中铁物晟科技下属子公司借助股东整体资源优势,筹措资金,促进业务发展,符合相关下属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行为系公司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轨道集团、招标公司、武汉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中铁物晟科技自2020年11月13日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前由于中铁物晟科技下属子公司的部分融资由公司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根据国资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铁物晟科技为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铁物晟科技下属子公司的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除上述反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累计为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中铁物晟科技相关决策文件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89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拟变更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说明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公司拟将名称由“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IANJIN FAW XIALI AUTOMOBILE CO., LTD”变更为“China Railway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
同时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证券简称变更为“中国铁物”,英文简称由“TFC”变更为“CRM”;公司证券代码“000927”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的 证券简称为准。上述《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原因说明
2020年10月10日,中国证监会作出证监许可[2020]2523号《关于核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截至目前,本次交易资产置出、置入已实施完毕,公司已置出全部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置入资产中铁物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国铁路物资天津有限公司、北京中铁物总贸易有限公司已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已变更为以面向轨道交通产业为主的物资供应链管理及轨道运维技术服务和铁路建设等工程物资生产制造及集成服务业务,主营业务涵盖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维护的各个环节和物资单元,围绕油品、钢轨、铁路移动装备物资、工程建设物资等领域,为轨道交通行业及相关市场提供物资供应、生产协调、质量监督、招标代理、运营维护等一体化综合服务。未来,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为公司的持续经营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根据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架构编制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阅备考财务报表相关数据,公司面向轨道交通产业为主的物资供应链管理及轨道运维技术服务和铁路建设等工程物资生产制造及集成服务业务最近12个月已实现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占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的比例均超过30%。
本次公司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为符合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更准确反映公司资产及业务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情况,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名称拟由“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TIANJIN FAW XIALI AUTOMOBILE CO., LTD”变更为“China Railway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公司 证券简称相应变更为“中国铁物”,英文简称由“TFC”变更为“CRM”。
三、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不存在利用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公司变更名称及 证券简称尚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名称变更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核准和变更登记手续,公司 证券简称变更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代码不变,仍为“000927”。
变更后,公司名称将由“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将由“TIANJIN FAW XIALI AUTOMOBILE CO., LTD”变更为“China Railway Materials Company Limited”;同时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 证券简称相应变更为“中国铁物”,英文简称由“TFC”变更为“CRM”。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90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变更住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拟变更住所的情况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拟将公司住所由天津市西青区京福公路578号一区变更到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2-1-4101,邮编300073。
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获监管机构核准,资产交割已经完成,相关变更工作同步加快推进。公司原有办公、经营场所作为置出资产已全部转移至资产承接方,公司需选择新的住所作为办公场所。
2、为满足公司办公和生产经营需要,为公司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公司管理层经过多次考察天津市有关地区,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定位、办公和交通环境及人才激励和人才引进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住所变更。
3、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91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及《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原因及内容如下:
鉴于公司拟对公司名称、住所进行变更,并结合公司重组后注册资本变化情况等,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中公司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等条款以及与公司董事会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述《公司章程》修订尚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93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临时提案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4日,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函件,为提高决策效率,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四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相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100,077,02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7.69%,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临时提案提出程序合法,且上述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有关提案编码外,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2020-临094)。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94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2月14日,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司重组的整体方案由上市公司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四部分组成。鉴于目前上述股份无偿划转、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事项已完成,经公司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双方友好协商,因合作期限已满,公司不再续聘致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综合考虑公司业务管理的变化等情况,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建议及公司谨慎研究,拟聘任立信作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270万元额度范围内与立信协商确定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致同已知悉上述事项,并已出具了陈述意见确认无异议,公司及前后任审计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做好沟通工作,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19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16名、注册会计师2266名、从业人员总数9325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立信新增注册会计师414人,减少注册会计师387人。
3、业务规模
立信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19年度立信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6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19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立信2018年受到行政处罚3次;2018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5次,2019年9次,2020年1-6月7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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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从业经历
姓名: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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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
姓名:王晓燕
■
(3)质量控制复核人从业经历
姓名:王娜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项目合伙人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纪律处分的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2019年受到警示函1次。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已提前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上述事项,并已出具了陈述意见确认无异议。
(二)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已召开第八届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充分了解,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已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不再续聘致同为审计服务机构,聘任立信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符合公司业务管理变化的实际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不再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审计服务机构,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移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5、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6、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陈述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ST夏利 公告编号:2020-临094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临085)。
2020年12月1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根据该函件,为提高决策效率,中铁物总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议将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四项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审查,董事会同意将上述四项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东提请增加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20-临093)。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并相应调整有关提案编码外,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方式和股权登记日等相关事项不变。现将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5日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4层第八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1)关于审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关于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5)关于公司变更住所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2、提案的具体内容
(1)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0年12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临082)、《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临083)、《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临084)以及在巨潮网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草案)、《监事会议事规则》(草案);2020年12月15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公告》(2020-临089)、《关于公司拟变更住所的公告》(2020-临09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临09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0-临092)。
(2)公告网上查询请登陆巨潮网www.cninfo.com.cn。
3、特别说明
(1)上述第(3)项、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第(2)项、第(4)项、第(7)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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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①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③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3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需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孟君奎、张爽
(2)电话号码:022-87915007
(3)传真号码:022-87915863
(4)电子邮箱:zhangshuang@tjfaw.com.cn
(5)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27,投票简称为“夏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2020年12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 ,股东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持有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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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划“√”。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0年12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