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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
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皆为大型央企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各项主要财务指标优良,资产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正常,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未存在合同履行不能的情形。上海中海码头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严格遵循相关监管规定,切实履行控股股东和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履约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原则
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交易事项中,主要内容包括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两项,该等交易定价原则和方式分别如下:
(1)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公司所属码头泊位为关联方临港工业企业、物流公司及贸易公司等提供港口作业服务,该等交易定价为公司根据交通部关于港口作业收费标准相关规定制定统一市场价并对外公示;
(2)接受关联方提供劳务:通过比质比价、公开招投标、协商等方式确定的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拖轮、理货等劳务,定价公平公允。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签署交易协议的,均需经公司董事会后生效;尚未签署交易协议的,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授权事项及金额范围内可以直接签署,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预计持续进行此类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关联交易。港口建设和运营具有较强的地域性特殊原因,公司作为西南地区唯一的大型国有港口建设和运营企业,受交通条件限制、配套设施及运输成本的影响,公司多年来选择了有良好合作关系和有履约保证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方提供港口作业服务,有利于公司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增厚。公司根据北部湾港口发展战略需要选择关联方作为合作单位之一,有利于公司在业务开拓、提供优质港口服务上取得竞争优势。预计将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存在此类关联交易。
2.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属于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公允的交易,并可保证公司服务质量,使公司能降低成本,提高公司效益。不存在关联方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类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直接影响较小。
3.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且由于其交易额占同类交易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预计事项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发生的、公允的关联交易,合计14项总金额为36,292.00万元。该等关联交易以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或参照法规规定采取招投标定价,以及参照符合公允性市场价格方式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股东利用该等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不存在向关联人输送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挪用资金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不存在关联交易违规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关于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对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2.公司预计在2021年度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有利于公司股东利益的增厚。
3.该等关联交易以统一公开的市场价格定价,或参照法规规定采取招投标定价,以及参照符合公允性市场价格方式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公允。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占公司同类交易的比例较低,不存在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116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一期)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加快“一带一路”的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打造防城港大宗商品集散枢纽,满足防城港钢铁基地、生态铝项目等临港企业货运需求,完善防城港钢铁基地配套码头泊位项目,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防城港赤沙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沙码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一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23,157.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印发的《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防城港重点发展大宗散货和冷链集装箱运输。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北钦防一体化发展规划2019-2025》中提出,防城港域以煤炭和矿石等大宗散货运输为主,打造西部陆海新通道大宗商品集散枢纽,拓展粮食运输,积极发展集装箱运输。以及《广西冶金产业二次创业实施方案(2017-2025)》提出,到202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冶金产业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建成防城港钢铁基地,形成“一核、三带、九基地”总体布局。
目前广西区内一批大型钢铁、新材料冶炼企业陆续将产能转移到企沙半岛。随着这些钢铁、有色冶炼厂的陆续投产,将带动庞大的铁矿、煤炭、铝土矿等大宗散货的进口及装卸需求,项目所在的赤沙作业区将迎来大宗干散货大量进口的爆发期。
为贯彻国家对北部湾港提出的定位要求,充分调动区内航运企业和临港企业的积极性,形成利益共同体,推进防城港企沙大型深水散货码头开发建设,提升北部湾港在西部陆海新通道竞争力,拟由控股子公司赤沙码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一期)工程,项目主要建设20万吨散货泊位,水工结构按30万吨散货船预留,本期项目投资总额为223,157.86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一期)工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控股子公司赤沙码头公司作为项目业主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23,157.86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投资建设项目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亦不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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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位于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半岛西南端,防城港企沙临海工业园区在建的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西侧临海岸线内。本项目主要建设规模为建设1个20万吨散货泊位及相应的配套附属设施,结构按30万吨散货船设计,使用岸线总长415m。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980万吨。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引桥、水域疏浚、装卸工艺设备的购置及安装、生产与辅助建筑物、给排水及消防、供电照明、信息与通信、控制、导助航、环保等。一期工程项目投资总概算223,157.86万元。
四、项目建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项目建设的目的
1.项目建设是港航、港产融合发展的需要
本项目由公司、中远海运港口(防城港)有限公司、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华南矿业有限公司等多方合资的公司负责投资建设,服务于企沙港区临港企业等园区产业。项目可实现港口运营龙头企业、航运龙头企业、冶金龙头企业优势互补,依托港口枢纽优势和辐射效应,以港口先行、产业园区跟进、配套城市开发为基本,实现港口、产业、城市联动发展,“以港促城、以产兴城、以城育港”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
2.项目建设是防城港打造万亿级冶金产业集群的需要
目前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入园及投产企业不断增加,对原材料进口通道的需求日益凸显。根据企业生产纲领,区内大型冶炼企业对原材料进口的需求就超过3000万吨。上述冶炼企业自身没有配套大型专用码头,防城港目前已建的2座20万吨级大型散货泊位,均布局于渔澫港区(400号、402号泊位),距离企业厂区较远,且通过能力仅为1500万吨,造成企业生产所需的数以千万吨计的金属矿石进口受到限制。本项目建设契合大型冶炼企业原材料进口需求。建成后能够服务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解决企业生产后顾之忧,是打造万亿级冶金产业集群的需要。
3.项目建设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北钦防一体化的迫切需要
随着广西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等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厂的陆续投产,企沙港区泊位散货吞吐能力不足的问题凸显。因此,加快码头泊位建设,以满足后方企业进口原料需求显得尤为迫切。为加快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项目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把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项目列入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项目海域使用、岸线及堆场项目等需经政府职能部门审批,项目在设计时考虑环保工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装卸设备选型考虑除尘、抑尘方案。项目建设的总体风险较小且可控。
(三)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初步设计批复,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23,157.8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可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交通水运项目专项贷款、政府专项债、补助资金等多种融资渠道方式。
本项目融资后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28%,资本金(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80%,大于8%的基准收益率,财务盈利能力较好。
综合分析,本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及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一期)工程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一)项目建设是港航、港产融合发展的需要。“以港促城、以产兴城、以城育港”实现港产城融合发展,有利于防城港打造万亿级冶金产业集群,项目建成后能够服务于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解决企业生产后顾之忧,有利于满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推进北钦防一体化的需要。
(二)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通过自有资金、银行商业贷款、交通水运项目专项贷款、政府专项债、补助资金等多种融资渠道方式,项目建设的总体风险较小且可控。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上市公司交易情况概述表;
4.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文件;
5.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行审﹝2020﹞137号)。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000582 证券简称:北部湾港 公告编号:2020117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20年12月11日公司董事会八届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现场会议的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101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2020年12月11日董事会八届三十三次会议、监事会八届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案及其审议方式如下:
1.《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2.《关于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本项议案表决结果是否生效,以《关于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的表决通过为前提;
4.《关于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津贴发放调整方案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需以普通决议通过。
(二)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当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三)提案4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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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的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1.登记方式: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可以采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会议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4日9:00起至2020年12月28日会议召开时主持人宣布停止会议登记止(法定节假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的放假日不接受现场登记)。
3.登记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第9层917室证券部及会议现场。
4.对受委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股东或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务必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交会务人员和见证律师对股东资格进行验证。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清、邹静璇
联系电话:0771-2519801
传真:0771-2519608
电子邮箱:bbwg@bbwport.com
会议费用:出席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82
2.投票简称:“北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特此通知。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
出席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及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表决权限为(请在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 )一、股东代理人按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
( )二、如实根据本人/本单位如下表决意见进行表决:
■
说明:
1、请在相应议案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若就某表决事项下未予填写、重复填写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的表决票,视为就该表决事项予以“弃权”。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3、授权委托书的每页需有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本人实际持股为准)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材料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2020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目 录
议案1: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 - 11 -
议案2:关于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议案 - 20 -
议案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22 -
议案4:关于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3 -
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津贴发放调整方案的议案 - 24 -
议案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25 -
议案7: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选举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46 -
议案8: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0 -
议案1: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
议案
公司股东:
根据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公司预算管理,结合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完成情况和2021年度的公司发展、运营的需求,现已完成了《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工程技术类投资计划预计完成情况
(一)预计2020年底完成情况及兑现率情况
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2020年度公司拟投资工程技术类项目共77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519,271.29万元,2020年度计划投资507,773.08万元;2020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议案》,调整后的2020年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计划总投资基本不变,年度计划由507,773.08万元调减为401,340.28万元,减少106,432.8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类年度计划投资由295,595.59万元调整为207,959.36万元;设备技术类项目年度计划投资由212,177.49万元调整为193,380.92万元。
根据目前2020年度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预计2020年度公司完成基建、设备购置、技改类等固定资产投资共313,003.46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总额77.99%,较2019年兑现率(指年底统计的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与下达投资计划的年度投资额的百分比)提高约13个百分点(2019年兑现率为65.27%),得到较大提升。其中,工程建设类项目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8,165.85万元,占工程建设类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207,959.36万元的76.1%,较2019年兑现率提高18个百分点(2019年兑现率为58%);设备技术类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154,837.61万元,占设备类固定资产年度投资计划193,380.92万元的80.11%,较2019年兑现率提高约5个百分点(2019年完成率为75.63%)。
二、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总体情况及概述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将紧紧围绕大力建设“四个一流”的目标,以及抓住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国家战略的重大机遇,以保障生产经营项目和急需项目为重点,进一步提升各港区软、硬件功能,强化各港区功能区划。为集装箱业务、粮食仓储业务等各项业务的不断拓展和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夯实基础。现结合公司各港区的特点和实际情况,2021年计划新建和续建一批重点项目,具体如下:
1.工程建设类主要以集装箱专业化泊位、粮食专业化改造、道路堆场、配套专用仓库、支航道等建设内容为重点,主要有:
(1)集装箱自动化码头、堆场设施建设主要项目有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7、8号泊位改造工程、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9、10号泊位工程、钦州港大榄坪南作业区6#泊位堆场改造工程、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五作业区513-516号泊位工程、防城港渔澫港区第四作业区404-406号泊位堆场改造工程等项目。
(2)粮食专业化改造及各专用仓库建设主要项目有防城港粮食输送改造工程(四期、五期)、北海铁山港区通用仓库建设工程(一期、二期)、北海铁山港化肥专用仓库等项目。
(3)港口码头能力主要项目有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号、2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北暮作业区南7#-10#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1至2号泊位及南1至3号泊位工程、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支航道工程、北海港铁山港东港区榄根作业区进港大道一期工程等项目。
(4)陆域专业化堆场建设主要项目有防城港渔澫港区散货专业化中心堆场工程、北海港铁山港区5-6#泊位环形铁路堆场建设工程等。
2.设备技术类主要以推进港口运营配套设备能力提升、智慧港口建设、散货堆场专业化改造为重点。
(1)集装箱码头能力提升主要项目有钦州港码头公司大榄坪南作业区7-10#泊位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建设、各公司轨道吊及岸桥设备采购等项目。
(2)散货作业能力方面主要有防城港散货专业化中心堆场工程、防城港区连续卸船机采购、各公司门机采购等项目。
(3)智慧港口方面项目主要有EIR系统、EDI系统、主数据管理系统等业务及管理无纸化项目。
(二)投资计划概述
经对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分公司、子公司上报的工程技术类投资计划进行统计和整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38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613,953.15万元,年度计划投资646,275.26万元,其中工程建设类共115项,年度计划投资399,910.79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的61.88%;设备技术类共265项,年度投资金额合计246,364.48万元,占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投资的38.12%。
各项目详见《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汇总表》、《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计表(工程建设类)》、《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统计表(设备技术类)(以下分别简称”表1”、“表2”、“表3”)。表1、表2、表3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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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21年度工程技术类投资计划的审议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工程技术类投资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审议通过的投资项目方案逐项落实。
各类项目的实施将严格按照《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及《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三、2021年度工程技术类投资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方式及本年度投入安排、占计划总投入的比例、已投入资金占计划总投入的比例等情况。
投资计划的资金来源主要为各实施项目主体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和直接融资。投资计划具体项目(包括新增项目和往年度开工延续到当年及以后年度完成的项目)在本年度的投入安排、占计划总投入的比例、已投入资金占计划总投入的比例等情况详见上述表1、表2、表3。
(二)投资计划具体项目的主要内容,投资进度,以及进行该项目实施采用的方式等。
各类别项目投资额占2021年度工程技术类投资计划总额的情况为工程建设类占61.88%,设备技术类占38.12%。具体项目的实施将根据国资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主要采取公开招标和对外邀请招标等方式实施,因实际情况确实无法采取上述方式实施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四、投资项目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等
2021年度,公司拟投入646,275.26万元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实施,主要目的在不断完善公司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集装箱集作业能力和粮食仓储设施的建设步伐,以进一步推进公司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年度投资计划经审批后,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如财务压力大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货源不足而减缓投入,以及政府部门要求停建缓建、前期工作政策调整等风险,需要及时采取措施或调整目标应对解决。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2:关于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计划的
议案
公司股东:
为确保公司港口生产业务以及港口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投资等的资金来源,现拟定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的债务性融资计划方案。
2020年末预计公司债务性融资余额为568,352.83万元(实际金额以2020年度财务报表披露数为准,下同)。2021年度公司预计新增银行借款、政府专项债等债务性融资760,690.00万元(不含公司债券),归还银行借款248,913.56万元,融资规模净增加511,776.44万元,预计2021年末公司债务性融资余额为1,080,129.29万元。详情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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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上述融资计划,公司拟通过向银行借款、政府专项债等形式取得债务性融资,以信用、担保、抵押、质押等方式作为融资保证。公司将结合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和固定资产实际投资情况在上述融资计划框架中根据实际需求融资,并优先选择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融资渠道和可信的金融机构,最大程度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本债务性融资计划有效期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2021年度债务性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此略)
议案4:关于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于2020年12月1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此略)
议案5: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津贴发放调整方案的议案
公司股东: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津贴的管理,实现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拟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津贴发放方案如下:
独立董事职务津贴每人每年人民币80,000元(税前),以劳务费的形式按月报销。非独立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再发放职务津贴。
此前经公司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以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与本方案有冲突的,按本方案执行。
以上议案,请审议。
议案6: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公司股东:
根据《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0年内控制度完善计划的通知》(北港股发〔2020〕76号)文件要求,并结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调整情况,需对《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进行修订(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1.《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说明表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提交审议稿
附件1: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修订说明表
修订单位: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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