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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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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股股东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0-052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暨控股股东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4日,公司曾就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投”),与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变更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0-039)。

  澳柯玛控股集团与青岛企发投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青岛市国资委,本次收购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鉴于澳柯玛控股集团与青岛企发投构成一致行动人,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的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0-053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变更事项获得国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1月4日,公司曾就控股股东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企发投”),与青岛澳柯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柯玛控股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变更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编号:临2020-039)。

  2020年12月11日,公司收到了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青岛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青国资委[2020]160号)。青岛市国资委原则同意青岛企发投将其持有的公司79,918,32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以7.61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协议转让给澳柯玛控股集团,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青岛企发投持有的公司159,037,47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90%)的表决权将全面委托澳柯玛控股集团行使,澳柯玛控股集团合计拥有公司29.90%的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由青岛企发投变更为澳柯玛控股集团。

  公司将继续积极关注本次收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20-054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12月9日、12月10日、12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资产结构及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近日公司不存在签订或正在磋商洽谈重大合同等情况。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股股东拟变更的事项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与公司相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未发现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选定的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纸、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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