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0-30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编号:2020-3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0682 证券简称: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2020-31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事项概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计划投标海外项目,根据项目投标要求需要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限:若威思顿未中标,则担保函无效;若威思顿中标并签署合同,担保函有效至威思顿完成合同项下所有的义务和责任。担保金额涉及项目投标报价尚无法公开披露,经测算项目担保金额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若威思顿中标并签署合同,公司将后续披露担保金额。
本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况
1、公司名称: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金都路6号
4、法定代表人:张侠
5、注册资本:14,3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3年1月21日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600746560186C
8、营业范围:电子产品,仪表,电力设备自动化产品的软、硬件设计,开发,生产, 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电力工程施工、安装;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高低压电力设备、无功补偿设备、实验检测设备、通讯设备、充换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电力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汽车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9、股东、股权状况:公司是威思顿的控股股东,持有威思顿100%的股权。
(二)被担保人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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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投标项目要求签署,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协议的相关事宜。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威思顿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根据项目投标要求,公司为其提供项目担保。该担保事项是公司和威思顿的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拓展公司相关产品海外市场,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子公司)余额是零;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28%。
公司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子公司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我们作为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思顿”)计划投标海外项目,根据项目投标要求公司为其提供项目担保。该事项属于公司及威思顿的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目的是拓展公司相关产品海外市场。本担保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江秀臣 房立棠 曲之萍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