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11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2月8日公司公告2020-108号),对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部分类别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了调整。为便于投资者对本次调整前后的信息差异进行全面了解,现补充公告如下: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2020年度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以下简称“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6550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4月29日公司公告2020-021号),其中与宜化集团及其子公司开展的类别为“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以下简称为“部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4500.00万元。截至2020年9月30日,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实际发额为52915.23万元,未超出原预计的总金额,但其中部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实际发生额为8094.39万元,超过了该类别的原预计金额。故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拟将部分类别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上调至10500.00万元,调增后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预计为71500.00万元。明细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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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截至2020年9月30日已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11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购贵州省万山银河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购贵州省万山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将其持有的贵州省万山银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山银河”)100%的股权以5302.57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本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10月17日公司公告2020-085号)。
二、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本公司已按约定向宜化集团付讫股权转让价款。截至2020年12月10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至此,公司本次收购万山银河100%股权的所有工作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11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收购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将其持有的景县晟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科环保”)51%的股权以1552.02万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给本公司(详见巨潮资讯网10月17日公司公告2020-086号)。
二、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本公司已按约定向宜化集团付讫股权转让价款。截至2020年12月10日,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至此,公司本次收购晟科环保51%股权的所有工作全部完成。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ST宜化 公告编号:2020-112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之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之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下午14点30分。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0日上午9:15-2020年12月10日下午3: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2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与会董事推举,会议由董事强炜主持。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7人,代表股份数量125,415,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82%。持股5%以下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量35,629,2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0人,代表股份数量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共17人,代表股份数量125,415,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682%。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2020-101号)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83,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97,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83,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97,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83,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97,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2020-102号)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83,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97,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授权期限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2020年11月24日公司公告2020-101号)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383,74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5,597,2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上述议案(一)至(五)均经出席本次会议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湖北普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秦小兵、李萌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十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