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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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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0-101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110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泽新能”)二届四次董事会、二届六次董事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501号《关于核准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向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4,110万股。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及限售手续事宜。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合计涉及5名股东(详见本公告“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4,1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0%,于2020年12月1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的193,300万股增加至发行后的207,41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国金鼎兴通汇(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夏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夏产业引导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在签订认购协议书时承诺,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嘉泽新能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4,110万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

  上述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八、上网公告附件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O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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