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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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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0-81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日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10名,实际出席董事10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自2020年6月以来,因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股价长期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2元/股,无法开展回购。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的规定,提请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70万股且不低于850万股,公司目前已回购2,642,034股,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67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上限不超过20亿元,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85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不超过10亿元。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回购报告书》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挂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3)。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逐步构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或“上市公司”)医疗器械产业平台,云南白药拟向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桥”或“目标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中医医疗器械和数字中医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云南白药与目标公司在医疗器械产品开发方面已有深度合作,有关产品自2018年上市以来销售情况良好,并获得市场充分认可。

  本次交易方案分为增资及股权转让两个阶段。暨云南白药拟对金健桥增资6,419万元,增资后云南白药持有金健桥57.22%的股权,金健桥注册资本变更为2,597.0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白药拟以1,341万元对价受让部分股东持有的金健桥合计12.7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为:合肥科讯睿见科技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9.74%股权作价1,000.0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李锋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1.61%股权作价180.7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曹亮明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1.40%股权作价156.8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李杨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0.03%股权作价3.5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上述两阶段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健桥70%股权。

  本次交易短期内将继续放大目标公司现有业务销量;同时与公司器械业务板块整合以承接公司器械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未来将优化资源配置,注入更多优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品牌、专有技术、成熟产品等),为云南白药医疗器械产业平台的长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挂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4)。

  表决结果:8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汪戎先生和董事纳鹏杰先生投了反对票,反对的理由是:“目标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所提供材料对目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说明不充分;对投资目标公司实现绝对控股的战略意图、战略协同效应、战略实现路径等较不清晰。请云南白药充分进行投资项目的收益预测,研判和论证风险。请充分考虑云南白药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提示的相关风险,确保股东权益。”

  基于公司法律顾问前期所出具的《法律风险提示》显示,本次交易过程中,目标公司部分历史遗留事项可能存在法人治理结构未健全、生产经营不合规、劳动用工不规范等风险,以上风险预计将随着未来云南白药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后,获得改善和解决。此外,本次交易事项中存在的常规商业合作风险,法律顾问也进行了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已通过在本次交易的股权合作协议中设置相关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条款进行控制。其他商务运作风险,将通过未来云南白药不断加强规范运作,严格控制业务流程,予以最大程度化解。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0-82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3日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出席监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自2020年6月以来,因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股价长期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2元/股,无法开展回购。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根据相关的规定,提请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元/股。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670万股且不低于850万股,公司目前已回购2,642,034股,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67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上限不超过20亿元,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85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不超过10亿元。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回购报告书》及《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挂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83)。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0-83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和2020年4月21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社会公众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1,6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回购股份下限为8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5元/股。按回购数量上限1,670万股、回购价格上限95元/股测算,预计回购金额不超过15.8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回购报告书》及相关公告。

  2020年6月1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票335,404股,公司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9)。2020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暨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55),因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95元/股调整为92元/股。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二级市场累计回购股份2,642,0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6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9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88元/股,支付总金额人民币239,212,237.11元(不含交易费用)。同时,公司与中金公司签署的衍生品协议获得现金结算收益18,574,263.17元,从而使得回购的实际成本为83.51元/股。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

  自2020年6月以来,因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和资本市场改革等外部因素影响,公司股价长期高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2元/股。为有效落实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议案》,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项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机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决定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及由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士具体办理回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事项,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2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25元/股。除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上限外,《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回购报告书》《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激励计划的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情况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上限为1,67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1%,回购股份下限为85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7%,公司目前已回购2,642,034股,按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67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上限不超过20亿元,按回购股份数量下限850万股和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25元/股测算,回购资金不超过10亿元。

  本次对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股份回购方案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2、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回购股份事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调整。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股票代码:000538        股票简称:云南白药       公告编号:2020-84

  债券代码:112229        债券简称:14白药01

  债券代码:112364        债券简称:16云白01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逐步构建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公司”或“上市公司”)医疗器械产业平台,云南白药拟向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健桥”或“目标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目标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中医医疗器械和数字中医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云南白药与目标公司在医疗器械产品开发方面已有深度合作,有关产品自2018年上市以来销售情况良好,获得市场充分认可。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继续放大目标公司现有业务销量;同时与公司器械业务板块整合以承接公司器械项目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未来将优化资源配置,注入更多优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自有品牌、专有技术、成熟产品等),为云南白药医疗器械产业平台的长远、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动力。

  本次交易方案分为增资及股权转让两个阶段。暨云南白药拟对金健桥增资6,419万元,增资后云南白药持有金健桥57.22%的股权,金健桥注册资本变更为2,597.08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白药拟以1,341万元对价受让部分股东持有的金健桥合计12.78%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转让”),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为:合肥科讯睿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讯睿见”)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9.74%股权作价1,000.0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李锋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1.61%股权作价180.7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曹亮明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1.40%股权作价156.8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李杨拟将其持有的金健桥0.03%股权作价3.5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上述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李杨拟转让的金健桥股权简称为“转让标的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金健桥70%的股份。

  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以8票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并受让部分股权的议案》,董事汪戎先生和董事纳鹏杰先生投了反对票,反对的理由是:“目标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所提供材料对目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说明不充分;对投资目标公司实现绝对控股的战略意图、战略协同效应、战略实现路径等较不清晰。请云南白药充分进行投资项目的收益预测,研判和论证风险。请充分考虑云南白药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提示的相关风险,确保股东权益。”

  基于公司法律顾问前期所出具的《法律风险提示》显示,本次交易过程中,目标公司部分历史遗留事项可能存在法人治理结构未健全、生产经营不合规、劳动用工不规范等风险,以上风险预计将随着未来云南白药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后,获得改善和解决。此外,本次交易事项中存在的常规商业合作风险,法律顾问也进行了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已通过在本次交易的股权合作协议中设置相关权利义务、违约责任条款进行控制。其他商务运作风险,将通过未来云南白药不断加强规范运作,严格控制业务流程,予以最大程度化解。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合肥科讯睿见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TR89P8Y

  法定代表人:徐景

  注册资本:4853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3333号中国(合肥)国际智能语音产业园研发中心楼611-203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范围:企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科讯睿见持有金健桥22.7701%的股权。

  2.李锋

  身份证号:51021519********14,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持有金健桥30.60%的股权。

  3.曹亮明

  身份证号:34010419********12,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持有金健桥24.48%的股权。

  4.合肥菊隐斋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NBNQ42C

  法定代表人:曹亮明

  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

  住所:合肥市蜀山区新产业园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3栋3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营业范围:医疗产品、中药饮片、中药材、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电子产品研发、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销售及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及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菊隐斋持有金健桥13.50%的股权。

  5.李杨

  身份证号:51293019********30,住所:四川省阆中市,持有金健桥3.06%的股权。

  6.张素雷

  身份证号:34222419********55,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持有金健桥3.06%的股权。

  7.胡郁

  身份证号:34252919********55,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持有目标公司2.5299%的股权。

  8.经查以上交易对手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185102X4

  注册资本:1111.1111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7月20日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楼305-311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锋

  营业范围:医疗器械、保健用品、电子产品研究、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软件研发、销售及技术服务,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目标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

  ■

  3.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

  4.目标公司审计、评估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交易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目标公司总资产为897.36万元,负债为970.05万元,净资产为-72.69万元。

  经中威正信(北京)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交易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经资产基础法评估,目标公司净资产评估值为37.66万元,即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7.66万元。经收益法评估,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00.00万元。最终选取收益法结果为最终评估结果。即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4,800.00万元。

  5.经查目标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承诺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承诺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7.目标公司深耕康复医疗器械领域多年,核心优势在于相关技术的知识产权储备、特色鲜明的产品研发管线、完备的医疗器械研发体系和人才团队。通过本次股权投资,将进一步整合康复器械产业链,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研发效率,加快针灸仪等康复理疗新品的开发进度;同时充分发挥目标公司的技术平台优势,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增强公司康复器械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云南白药拟与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目标公司签署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方案

  1.增资方案

  各方同意,云南白药按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4,800万元向目标公司增资6,419万元,其中1,485.9689万元计入目标公司实收资本,4,933.0311万元计入目标公司资本公积金;增资后,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2,597.08万元,云南白药持有目标公司57.22%的股权。

  本次增资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2.股权转让方案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云南白药拟以1,341万元对价受让部分股东持有的金健桥合计12.78%股权。本次转让的具体情况为:科讯睿见将所持目标公司9.74%的股权作价1,000.0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李锋将所持目标公司1.61%的股权作价180.7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曹亮明将所持目标公司1.40%的股权作价156.8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李杨将所持目标公司0.03%的股权作价3.50万元转让给云南白药。

  本次股权转让前后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二)款项支付

  1.增资款的支付

  自《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云南白药应将本次增资的全部增资款支付至目标公司指定账户。

  2.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自本次增资完成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云南白药应将本次转让的全部股权转让款支付至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李杨的指定账户。

  (三)协议其他主要约定

  1.目标公司治理安排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完成后,目标公司组建新的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共5名,由云南白药委派3名董事,董事长由董事会从云南白药委派的董事成员中选举产生,董事会作出的决议事项包括一般事项、重大事项,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生效;目标公司组建新的监事会,监事会成员共3名,由云南白药委派2名监事,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从云南白药委派的监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2.过渡期损益归属

  (1)增资标的股权自交易基准日至增资交割日期间增加或减少的损益由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享受或承担;因增资交割日前的事由导致目标公司在交割日后发生的或有负债、损失或法律责任由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独自承担,导致云南白药损失的,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应赔偿云南白药损失。

  (2)转让标的股权自交易基准日至转让交割日期间增加或减少的损益由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李杨按照其所转让的转让标的股权享受或承担;因转让交割日前的事由导致目标公司在转让交割日后发生的或有负债、损失或法律责任由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李杨按照其所转让的转让标的股权承担,导致云南白药损失的,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李杨应赔偿云南白药损失。

  3. 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承诺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承诺放弃本次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4.违约责任

  (1)如云南白药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款,每逾期一日,应向金健桥支付应付而未付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以下简称“逾期支付违约金”),直至应付而未付款项及逾期支付违约金付清之日止。逾期超过三十日(30)的,金健桥除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逾期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协议。

  (2)如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菊隐斋、李杨、张素雷、胡郁和金健桥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就本次增资进行工商登记(备案),每逾期一日,应向云南白药支付增资款项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以下简称“逾期支付违约金”),直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止。逾期超过三十日(30)的,云南白药除有权要求金健桥退还云南白药已支付的增资款项、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逾期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本协议终止。

  (3)如云南白药未能按照协议的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每逾期一日,应向守约方支付应付而未付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以下简称“逾期支付违约金”),直至应付而未付款项及逾期支付违约金付清之日止。逾期超过三十日(30)的,守约方除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逾期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其与甲方的股权转让。

  (4)如科讯睿见、李锋、曹亮明、李杨未按协议约定在云南白药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后10工作日内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合计12.78%股权转让给云南白药并配合云南白药办理股东变更等工商登记(备案)手续,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云南白药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一作为逾期违约金(以下简称“逾期支付违约金”),直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成之日止。逾期超过三十日(30)的,云南白药除有权要求违约方退还云南白药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按照协议约定收取逾期支付违约金外,还有权单方以书面通知方式终止其与违约方的股权转让。

  5.《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6.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五、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目的、风险和影响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战略推进与发展需要,有利于增强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力,丰富产品种类,提高市场占有份额,将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政策、市场、经营等方面的风险,导致投资效果不明显。公司将通过加强规范运作,严格控制业务流程,化解可能预见的经营风险。

  本次投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关于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

  3、《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4、《云南白药拟收购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安徽金健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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