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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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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2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1、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拟对间接持股的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远大)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以自有资金30,708,525.37美元收购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持有的新加坡远大的41%股权、以自有资金44,190,317.00美元收购全资子公司HongKong Grand International Co., Ltd(以下简称:香港远大)持有的新加坡远大的59%股权,收购款项合计74,898,842.37美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新加坡远大100%股权。

  本次收购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的议案。其中: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收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要提交发改委及商务部审批。

  3、本次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营业房102室,法定代表人为金波,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远大物产的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香港远大成立于2007年6月25日,注册地为ROOM 3001 30/F WEST TOWER SHUN TAK CENTRE 168-200 CONNAUGHT ROAD CENTRAL KL,董事为金波,经营范围:经营及代理除国家禁止及专营以外的产品进出口贸易。香港远大注册资本为1100万美元,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香港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1.1、本次收购事项的标的为新加坡远大100%股权。

  1.2、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情形。

  1.3、经审计,2019年12月31日新加坡远大净资产为73,239,669.38美元,2020年9月30日新加坡远大净资产为74,898,842.37美元。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2.1、新加坡远大成立于2016年8月11日,注册地点为1 Raffles Place, #13-63,One Raffles Place, Singapore 048616,董事为辛显坤、许朝阳、LIONEL KOH JIN KIAT,经营范围:大宗商品进出口业务。新加坡远大注册资本为7300万美元,远大物产持有其41%股份,香港远大持有其59%股权。

  2.2、经审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加坡远大资产总额80,406,854.96美元,负债总额7,167,185.58美元,应收款项总额61,942,892.67美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诉讼与仲裁事项)0美元,净资产73,239,669.38美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402,928,064.15美元,利润总额8,066,788.30美元,净利润6,908,053.14美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760,496.93美元。

  经审计,截至2020年9月30日,新加坡远大资产总额77,510,075.53美元,负债总额2,611,233.16美元,应收款项总额55,171,636.66美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诉讼与仲裁事项)0美元,净资产74,898,842.37美元,2020年1-9月营业收入171,930,923.27美元,利润总额2,646,919.21美元,净利润2,196,304.99美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43.331.01美元。

  2.3、新加坡远大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2.4、新加坡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5、新加坡远大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金额、支付方式及生效条件等

  1.1、交易金额

  本次股权收购款项合计74,898,842.37美元。

  1.2、支付期限和方式

  公司应在审议程序完成且通过相关审批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支付本次股权收购价款。

  1.3、生效条件

  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交易定价依据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2020年1-9月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0)02718号)》,以2020年9月30日新加坡远大的净资产74,898,842.37美元为定价依据。

  3、收购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五、收购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调整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结构,有利于理顺和优化子公司的股权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资金、授信等资源调配和使用效率。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影响公司的重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8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0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1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相关议案表决如下:

  一、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二、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

  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

  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控股子公司远大橡胶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远大橡胶有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Grand Rubber (Singapore) Pte. LTD(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七、控股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新加坡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控股70%的子公司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出资300万美元在新加坡设立全资子公司Grand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 (暂定名,以最终注册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八、清算注销上海天远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远大粮油有限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拟对其参股35%的子公司上海天远实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进行清算注销。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九、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0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结构性存款、银行发行的底层资产、银行发行的承诺保障本金安全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为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2021年度使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用于投资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期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投资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额度为25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方式

  3.1、结构性存款;

  3.2、银行发行的底层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同业拆借、货币基金、国债等在内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3.3、银行发行的承诺保障本金安全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投资短期理财产品,单笔投资的期限不超过1年。

  5、资金来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使用日常运营之外的存量资金进行投资。

  二、审议程序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主要投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投资主要为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考虑到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管理能力强、投资经验丰富的金融机构作为委托理财受托方。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发生,即时通报公司监审部、公司总裁和董事长,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应相互独立;相关工作人员须对投资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有关信息。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前提下,将剩余存量资金投资银行发行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制定了相关制度,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的同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1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均系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保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2021年度,公司拟在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时对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预计额度不超过76.47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7.37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39.1亿元。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公司2021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预计额度,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上述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1、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被担保方获得担保额度;

  2、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获调剂方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新景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景)

  浙江新景成立于2006年12月6日,注册地点为宁波开发区金融贸易大楼22层B1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夏祥敏,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艺术品进出口;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食品经营;酒类经营;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有毒化学品进出口;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服装服饰批发;鞋帽批发;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橡胶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林业产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金属矿石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新鲜水果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浙江新景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物产)持有其100%股权。

  经审计,浙江新景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77,736万元,利润总额1,831万元,净利润1,502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91,272万元、负债总额77,6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5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039万元)、净资产13,585万元,无或有事项。浙江新景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60,151万元,利润总额2,999万元,净利润2,571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2,497万元、负债总额109,34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587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9,342万元)、净资产13,155万元,无或有事项。

  浙江新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远大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粮油)

  远大粮油成立于2011年8月26日,注册地点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东方路18号24层,法定代表人为周立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冶金材料、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银饰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粮油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4%股权,许斌持有其10%股权、陈斌持有其4%股权、李朝阳持有其4%股权、程博持有其4%股权、周立平持有其4%股权。

  经审计,远大粮油2019年度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96,401万元,利润总额66万元,净利润24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0,519万元,负债总额35,40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5,406万元),净资产5,112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粮油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269,735万元,利润总额6,517万元,净利润4,888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64,000万元,负债总额54,03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9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2,849万元),净资产9,964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粮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远大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能化)

  远大能化成立于2015年4月20日,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128号26幢105-2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国内贸易代理;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木材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机械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远大能化注册资本为1.2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许朝阳持有其23%股权,蔡华杰持有其6.5%股权,朱利芳持有其0.5%股权。

  经审计,远大能化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2,597,761万元,利润总额12,401万元,净利润9,289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5,274万元、负债总额80,75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77,380万元)、净资产24,52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1,120万元。远大能化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700,764万元,利润总额13,240万元,净利润9,930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29,747万元、负债总额98,89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70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8,895万元)、净资产30,852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能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远大橡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橡胶)

  远大橡胶成立于2016年8月19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聚贤路587弄15号5#楼028幢16-1室18号工位,法定代表人王立群。经营范围:合成橡胶、再生橡胶、橡胶助剂(除危化品)的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天然橡胶的种植、加工、批发、零售;橡胶及橡胶制品的研发、生产、制造、批发、零售;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电子商务平台开发;天然橡胶、合成橡胶信息的咨询服务;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生产、制造、种植、加工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橡胶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70%股权,宁波衍合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30%股权。宁波衍合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股东为王立群持有66.67%股权。

  经审计,远大橡胶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73,363万元,利润总额2,514万元,净利润1,980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9,460万元、负债总额6,99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82万元)、净资产12,461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橡胶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85,287万元,利润总额685万元,净利润514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33,918万元、负债总额25,38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5,388万元)、净资产8,530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橡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远大油脂(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油脂)

  远大油脂成立于2009年2月,注册地为广东省东莞市麻涌镇文武涌路5号,法定代表人为戴志勇,经营范围: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农、林、牧产品批发(不含稻谷、小麦、玉米批发);食品批发(不含烟草制品批发);食品零售(不含烟草制品零售);贸易代理;其他专业咨询;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油脂注册资本为34,171.2134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审计,远大油脂2019年度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5,750万元,利润总额-3,770万元,净利润-3,770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0,741万元,负债总额13,14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3,145万元),净资产7,596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油脂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3,792万元,利润总额-30万元,净利润-30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22,737万元、负债总额15,171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5,171万元)、净资产7,566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油脂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远大物产成立于1999年9月9日,注册地为宁波大榭开发区金莹商住2号楼营业房102室,法定代表人为金波,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乙苯、甲醇、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1,4-二甲苯、1,3-二甲苯、1,2-二甲苯、2-丁酮、丙酮、苯乙烯[稳定的]、苯酚、苯、的批发、零售(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内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金属材料、木材、矿产品、建筑装潢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塑料原料及产品、针织品原料及产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日用品、初级农产品、铁矿、燃料油、贵金属、工艺美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的批发、零售;实业投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物产的注册资本为9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经审计,远大物产2019年度累计实现销售收入6,774,851万元,利润总额30,907万元,净利润20,434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37,119万元,负债总额394,68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7,402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33,640万元),净资产242,430万元,或有事项28,380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远大物产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3,960,311万元,利润总额426万元,净利润-244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03,722万元、负债总额465,56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34,62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407,965万元)、净资产238,162万元;或有事项45,742万元(远大物产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远大物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宁波远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远大)

  宁波远大成立于2000年3月27日,注册地点为宁波保税区商务大厦1229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朝阳,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宁波远大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远大物产持有其90%股权、浙江新景持有其10%股权。

  经审计,宁波远大2019年度累计实现销售收入81,704万元,利润总额396万元,净利润297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9,105万元,负债总额6,0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6,034万元),净资产43,047万元,无或有事项。宁波远大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182,246万元,利润总额2,193万元,净利润1,645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73,074万元,负债总额37,582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305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7,582万元),净资产35,491万元,无或有事项。

  宁波远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远大生水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大生水)

  远大生水成立于2012年1月20日,注册地点为宁波高新区江南路673号西楼317室,法定代表人为许斌,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金属材料、冶金炉料、矿产品、化工产品、橡胶制品、金银及饰品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按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定项目经营,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远大生水注册资本为1亿元,远大物产持有其85%股权,许斌持有其15%股权。

  经审计,远大生水2019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785,437万元,利润总额13,136万元,净利润12,066万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82,419万元、负债总额30,87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30,870万元)、净资产51,549万元,无或有事项。远大生水2020年1至9月累计实现销售收入797,300万元,利润总额2,925万元,净利润2,194万元;2020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05,597万元、负债总额53,85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7,51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3,855万元),净资产51,743万元,无或有事项。

  远大生水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为公司拟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等共同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提供担保预计额度是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各被担保方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远大物产、宁波远大、浙江新景、远大能化、远大橡胶、远大生水、远大粮油、远大油脂的高管任免和经营决策有控制权,能够对其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远大能化、远大橡胶、远大生水、远大粮油的少数股东分别以其持有的远大能化、远大橡胶、远大生水、远大粮油的少数股权为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2020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约合人民币631,701.54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05,7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6,001.54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26.83%。

  上述担保数据中,银行授信类担保余额为551,701.54万元,非银行授信类担保(为子公司申请交割库担保)余额为80,000万元。

  2021年度,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64,7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74.58%。

  2、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公司提供担保。

  3、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9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农产品、外汇等。

  2、投资金额: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5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5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大宗商品贸易为主营的企业,经营主体为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等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中国经济实施供给侧改革以来,大宗商品的供应与需求格局发生较大的变化,市场波动剧烈,贸易商依靠上下游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时间及空间差异、供应商资源和客户渠道来赚取购销价差的粗放经营时代已经终结。目前,各种大宗商品衍生品纷纷在期货交易平台、远期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出现,期货作为现货价格发现工具的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发挥,公司子公司得以通过使用金融衍生品工具进行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

  公司子公司主要经营黑色、有色金属、能源化工类、天然橡胶、农产品等大宗商品,该类商品受市场供求、地缘政治、气候季节、利汇率变动等多种因素作用,价格波动频繁。贸易商作为上下游出货和进货的渠道,在供应链上的角色经常发生变化,在价格波动过程中会面临船期变化、上下游供需平衡等影响,不可避免的存在现货购销敞口风险。因此,公司子公司有必要通过研判相关大宗商品的市场行情,利用期货、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管理现货购销裸露头寸,同时抓住期、现货两个市场价格波动获取利润。

  公司子公司经营的部分商品涉及进出口业务,外汇市场受国际政治、经济等不确定因素影响波动频繁,为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经营业绩带来的不良影响,公司子公司有必要基于外汇资产、负债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做好利汇率管理。

  (二)投资金额

  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保证金投资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5亿元,合约金额在任何时点不超过150亿元,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方式:商品期货交易、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

  商品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实物商品的标准化合约。商品期权是指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某种特定实物商品或商品期货的权利。对以上合约的买卖叫做商品期货交易或商品期权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指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在将来某个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汇率、币种、金额、期限办理两种可自由兑换货币间的兑换。

  (五)投资品种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品种:黑色(螺纹钢、热卷板、铁矿石、不锈钢、焦炭、焦煤、动力煤)、有色金属(白银、黄金、铝、铜、铅、锌、镍、锡)、能源化工类(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甲醇、乙二醇、沥青、精对苯二甲酸、苯乙烯、纯苯、原油、燃料油、石脑油、汽油)、天然橡胶、农产品(玉米、大豆、棕榈油、豆油、菜籽油、菜籽粕、豆粕、白糖、水稻、小麦、棉花、鲜鸡蛋、苹果、纸桨、棉纱、红枣、玉米淀粉、瘦肉猪)、外汇(美元、日元、澳元、欧元)等。

  (六)投资市场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的主要市场: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所、华西村商品交易中心、纽约商业交易所、纽约商品交易所、纽约ICE、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伦敦洲际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香港交易所、东京商品交易所、马来西亚衍生品交易所等;远期外汇交易主要通过资信良好的银行完成。

  (七)主要条款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主要在上述期货市场中交易,少量为与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的商品期权场外交易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条款如下:

  1、合约期限

  期货交易所期货、期权合约期限一般为一年,场外期权合约期限可自行约定,一般以一到三个月之内的短期为主。

  2、合约金额

  商品期货、期权每手合约金额在数万元到数十万元不等。

  3、交易对手

  场内交易无特定交易对手,场外交易交易对手为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或有资质的银行类金融机构。

  4、交易杠杆倍数

  根据交易所保证金比率不同,单个期货合约杠杆倍数在2.5倍-20倍之间。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衍生品投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衍生品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交易按照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信用风险

  在产品交付周期内,由于大宗商品价格周期大幅波动,客户主动违约而造成公司子公司期货等衍生品交易上的损失。

  4、操作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5、政策风险

  期货等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6、法律风险

  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选择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交易通道。

  公司子公司各业务单元需要开立期货账户时,由业务单元填写申请上报业务单元总经理审批,并报运营管理中心备案。如果选取的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金小于1亿元人民币或需要开通场内期权交易权限,还须经总裁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签订和开立账户事宜。

  2、建立衍生品业务管理流程。

  公司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有严格的业务管理流程,主要从交易的账户开立、岗位设置、申请审批、操作执行、资金划拨、风险监控、会计核算等几个主流程来进行衍生品投资的风险管理。

  3、建立止盈止损机制。

  公司子公司有严格的止盈止损机制,对衍生品交易的总头寸及最大回撤比例进行设定。各业务单元的交易员可在权限额度范围内进行衍生品的建仓、平仓、交割等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一旦亏损超出权限额度的一定比例,则会被要求平仓,如果交易员不及时平仓,则公司子公司分管交易的总裁将根据风险预警信息强制平仓。

  4、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子公司在进行衍生品交易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严于交易所的认定标准对所有的期货交易账户进行实控关联,一旦发现某一合约的单边持仓接近交易所的持仓上限规定,立即要求业务部门做平仓处理,并通过分品种授权交易的方式来避免自成交。

  四、公司拟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确认和计量衍生品投资产生的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具体核算原则如下:

  公司的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和现金流量套期。

  (一)套期会计

  公司在套期开始时,以书面形式对套期关系进行指定,包括记录: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以及风险管理目标以及套期策略;被套期项目性质及其数量;套期工具性质及其数量;被套期风险性质及其认定;套期类型(公允价值套期或现金流量套期);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包括被套期项目与套期工具的经济关系、套期比率、套期无效性来源的分析;开始指定套期关系的日期等。此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或相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影响套期有效性要求时,将对现有的套期关系进行评估,以确定套期关系是否应该终止,或者是否应调整指定的被套期项目或套期工具的数量,从而维持满足套期有效性要求的套期比率(即“再平衡”)。

  如因风险管理目标的变化,公司不能再指定既定的套期关系;或者套期工具被平仓或到期交割;或者被套期项目风险敞口消失;或者考虑再平衡后(如适用),套期关系不再满足套期会计的应用条件的,则套期关系终止。

  1、公允价值套期

  对于公允价值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公司将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确定承诺的,被套期项目在套期关系指定后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将其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并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

  套期关系终止时,被套期项目为存货的,公司在该存货实现销售时,将该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转出并计入销售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采购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确认相关存货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存货初始成本;被套期项目为销售商品的确定承诺的,公司在该销售实现时,将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产或负债转出并计入销售收入。

  2、现金流量套期

  对于现金流量套期,在套期关系存续期间,现金流量套期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即扣除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企业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对于不属于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在被套期的预期现金流量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对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应当按照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无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二)对于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应用条件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会计准则所要求,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品价值。公司假定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出售资产或转移负债的交易,是在当前市场条件下的有序交易。当不存在主要市场的,则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在相关假设中,公司选择的市场参与者须同时具备:

  1、市场参与者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方关系;

  2、市场参与者熟悉情况,能够根据可取得的信息对相关资产或负债以及交易具备合理的认识;

  3、市场参与者应当有能力并自愿进行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公司对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是第一层次,即: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对远期外汇采用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即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从价格推导出)地使用除第一层次中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报价之外的可观察输入值。当需要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时,公司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价等。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子公司在衍生品投资方面,已建立了相对比较完整的控制流程和体系,可能的投资损失在公司可承受的范围之内,投资风险总体可控,具有可行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子公司已就衍生品投资业务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则,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内控程序健全。

  3、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

  综上所述,公司子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符合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在依法依规经营的情况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可行性分析报告。

  4、专项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20-063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于2020年12月10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5楼15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1.00、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

  提案2.00、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

  提案3.00、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

  提案4.00、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

  2、上述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关于子公司2021年度继续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关于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公告》、《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Grand Resources Group (Singapore) Pte. Ltd的股权结构的公告》。

  3、提案3.0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5、根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宁波至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金波先生、吴向东先生、许强先生、石浙明先生、王开红先生、许朝阳先生、夏祥敏先生、兰武先生、翁启栋先生、邹明刚先生、王大威先生、陈婥婷女士、张伟先生、蒋新芝女士、蔡华杰先生、罗丽萍女士、傅颖盈女士、王钧先生、陈菲女士、徐忠明先生、邢益平先生、孙追芳女士、邹红艳女士、钱薛斌先生、郭和平先生25名自然人同意并承诺按照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的规定将应质押的股份质押给远大物产集团有限公司, 并放弃该等被质押股份在质押期间相应的表决权,详见公司2018年8月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未实现的补偿实施方案(修订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该等股东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的应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28日9:00——16:00。

  3、登记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惊驾路555号泰富广场A座14楼1415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卫,电话:0518-85153595、85153567,传真:0518-85150105。

  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度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6”,投票简称为“远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2、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3、对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0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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