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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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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20-109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暨华陆环保部分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基本情况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披露了自然人刘俐因股权转让款事项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17)。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19)陕0113民初16598-1号。原告刘俐于2020年11月20日提出撤诉申请,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准许原告刘俐撤回起诉”。

  三、华陆环保部分股权解除冻结情况

  1、先前基于股权转让款事项的民事诉讼,刘俐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公司所持陕西华陆环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陆环保”) 16%的股权,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华陆环保部分股权被冻结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087)。

  2、近日,公司收到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0)陕0113财保1047号,公司所持被冻结的华陆环保股权已解除冻结。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诉讼进展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1、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陕0113民初16598-1号;

  2、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陕0113财保1047号。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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