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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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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29 证券简称:集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7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9年9月26日至2019年10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年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0年2月5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向2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548万股,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情况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拟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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