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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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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ST舍得         公告编号:2020-100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12月9日,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集团”)的函:近日,沱牌舍得集团获悉,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的纠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及湖南省长沙中级人民法院已冻结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的股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冻结事项的情况

  (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事项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因与天洋控股、天洋房地产(三河)有限公司等的纠纷,向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后,要求执行:冻结被申请人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资额为人民币16,257万元;冻结期限三年,自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

  (二)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事项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因与湖南梦东方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天洋控股等的纠纷,向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后,要求执行:冻结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195,394,900元股权;查封期限为三年从2020年11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止。

  二、股权冻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冻结事项系天洋控股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沱牌舍得集团股权被采取司法保全措施,与公司日常经营无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三、股权冻结事项的其他相关情况

  (一)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19年11月4日,沱牌舍得集团及其子公司因与天洋控股资金往来纠纷对天洋控股及相关人员起诉,并申请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和相关人员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对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分三次予以冻结。后经双方协商于 2019年12月2日达成和解并签署民事调解书。由于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并未按调解书约定期限履行支付义务,沱牌舍得集团及其子公司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2日裁定上述民事调解书由蓬溪县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2月4日、2020年9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舍得酒业关于网络传闻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9-065)、《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2、2020年8月11日,天洋控股因与沱牌舍得集团的资金往来纠纷,收到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川09民初56号】,根据裁定结果,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3.3亿元为限,冻结期限为2020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9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3、2020年8月1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因资金拆借相关事项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洋控股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根据【(2020)川09民初55号】民事裁定书,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6.7亿元为限,冻结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舍得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二)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股权事项的基本情况

  1、2020年9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因与天洋控股的债权债务事项,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洋控股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对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予以冻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2020年9月29日,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因与戴菲菲等借款合同纠纷,向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本次财产保全分为三次,民事裁定书文号分别为【(2020)冀10民初221号】、【(2020)冀10民初222号】、【(2020)冀10民初223号】,根据裁定结果,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股权,冻结期限内不得办理被冻结股权的转移手续,不得向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支付股息或红利。冻结期限为三年。自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舍得酒业关于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3)。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将继续关注天洋控股所持公司控股股东股权冻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ST舍得             公告编号:2020-099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

  权益变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经公司向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洋控股”)核实,天洋控股对由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天洋控股持有的四川沱牌舍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沱牌舍得集团”)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不存在不同意见,该事项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政先生变更为射洪市人民政府。

  ●天洋控股目前仍持有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射洪市人民政府享有表决权和管理权的期限截至天洋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全额偿还沱牌舍得集团及子公司全部债务之次日或因司法处置导致天洋控股股权丧失之日止。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舍得酒业”)于2020年11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2657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对《监管工作函》涉及事项进行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并公告如下:

  一、公司公告称,根据相关约定,由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集团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管理权。请公司向天洋控股核实对前述事项是否存在不同意见。如无不同意见,前述事项将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请公司及相关股东如实对外披露有关情况。

  经公司向天洋控股核实,天洋控股对由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全部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管理权不存在不同意见,该事项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周政先生变更为射洪市人民政府。射洪市人民政府享有表决权和管理权的期限截至天洋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全额偿还沱牌舍得集团及子公司全部债务之次日或因司法处置导致天洋控股股权丧失之日止。天洋控股答复函的内容如下:

  目前阶段,天洋控股同意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表决权和管理权。目前阶段,射洪市人民政府目前行使天洋控股对沱牌舍得集团的表决权和管理权,是基于天洋控股现所面临的企业困境,触发了天洋控股向射洪市人民政府承诺的关于表决权及管理权委托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的有关条件,但天洋控股目前仍持有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

  二、公司公告称,上述事项涉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化,请相关方严格按照权益变动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如上述事项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请结合资金占用相关情况,明确说明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由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管理权,涉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化。根据权益变动相关规定,射洪市人民政府、天洋控股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分别编制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12月4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射洪市人民政府)、《舍得酒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前期经公司自查,截止2020年8月19日,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本金44,000.00万元,资金占用利息3,486.00万元。目前,公司尚未收到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本金和利息。结合上述资金占用相关情况,关于沱牌舍得集团股东表决权和管理权相关事项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各方答复函内容如下:

  (一)射洪市人民政府答复函内容:天洋控股与其关联方前期非经营性占用舍得酒业资金事项(下称“该事项”),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实控人对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害的情形。为应对该事项,射洪市人民政府主动采取行动,依据天洋控股致射洪市人民政府的《承诺函》,取得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股权对应的表决权和管理权,成为舍得酒业新的实际控制人。射洪市人民政府没有用沱牌舍得集团对天洋控股的债权来收购其在沱牌舍得集团股权的协议或类似安排,沱牌舍得集团的股权结构并未发生改变。射洪市人民政府成为舍得酒业实际控制人后,将提请舍得酒业规范公司内部治理,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应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的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时,射洪市人民政府正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致函天洋控股催收、推动追回被占用资金的民事诉讼、推动针对天洋控股持有沱牌舍得集团股权的司法处置程序,尽快追回舍得酒业被占用资金。

  (二)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答复函内容:天洋控股委托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表决权和管理权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相关情形,但天洋控股正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对舍得酒业及其他股东权益之影响。天洋控股目前将沱牌舍得集团的表决权和管理权委托给射洪市人民政府行使,系债务危机下的被动行为。但天洋控股正积极寻求市场化重组,筹措资金清偿天洋控股所欠舍得酒业等公司的民事债务,消除对舍得酒业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影响。待债务清偿完毕后,天洋控股将解除上述表决权和管理权的委托。或,天洋控股以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股权作为重组标的物进行转让交易。

  三、公司、全体董监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从维护公司利益出发,尽快采取合法有效措施,化解公司资金占用重大风险,切实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沱牌舍得营销有限公司已就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向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河天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天洋控股持有的沱牌舍得集团70%的股权予以冻结,冻结金额以6.7亿元为限,冻结日期为2020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17日。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舍得酒业关于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的还款情况,敦促天洋控股及其关联方继续通过多渠道努力筹措资金,并制定切实可行的还款计划,偿还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弥补上市公司的损失,以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射洪市人民政府答复函,射洪市人民政府作为变更后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从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出发,恪尽职守,采取合理、合法、高效措施,推动公司稳定生产经营,采用致函天洋控股催收、积极推动司法程序等手段,化解公司资金占用风险,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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