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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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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963          证券简称:豪尔赛         公告编号:2020-048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60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2%。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及目前的股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90,000股。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661号)同意,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90,000股已于2019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50,359,93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59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2,769,930股。

  公司上市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0,359,93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的1名法人股东和7名自然人股东,共计持有股份8,60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60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2%。

  二、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深圳前海楚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楚之源”)、沈小杰、李斯和、李志谦、李秀清、黄红鸾、骆小洪、张华安。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向发行人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2017年12月13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单位/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60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法人股东和7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保荐代表人保证本次申请解限人数及所持股份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与首发时股东作出的承诺严格一致。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及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尔赛”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中小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法规规定,对公司本次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及目前的股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7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590,000股。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豪尔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9】661号)同意,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7,590,000股已于2019年10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挂牌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150,359,93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590,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12,769,930股。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150,359,930股。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涉及的1名法人股东和7名自然人股东,共计持有股份8,60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8,60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2%。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做出的各项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深圳前海楚之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楚之源”)、沈小杰、李斯和、李志谦、李秀清、黄红鸾、骆小洪、张华安。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自向豪尔赛增资并完成工商变更之日(2017年12月13日)起36个月内,本单位/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豪尔赛股份,也不由豪尔赛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豪尔赛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单位/本人已持有的豪尔赛股份,也不由豪尔赛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单位/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二)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向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星期一)。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8,60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法人股东和7名自然人股东。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及减持的相关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保荐代表人保证本次申请解限人数及所持股份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本次解除限售股东与首发时股东作出的承诺严格一致。

  保荐代表人签字:郭佳  罗凌文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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