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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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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日股份”)近日自查发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

  经公司初步核查,发现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依据申请人湖州强业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湖州强业”)之申请作出(2020)苏0205民初6289号的《民事裁定书》,湖州强业因与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向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或冻结公司价值为330万元的财产。银行实际冻结公司资金390万元,超出法院要求冻结金额60万元。公司已与法院进行沟通,要求其解除超出330万元部分金额的保全措施。

  公司将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力争尽快处理该案件纠纷,并妥善解决被冻结的部分募集资金事宜。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部分募集资金金额为3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且被冻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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