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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10日 星期四 用户中心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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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0-072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公司股东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变电工集团”)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420,000股。

  2020年12月9日,公司收到新疆特变电工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特变电工集团已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4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股东减持进展及完成情况情况

  1.本次减持情况

  ■

  ■

  注:公司本次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公司本次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严格遵守了《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的减持方式、数量符合其减持计划,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经届满。

  3、本次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新疆特变电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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