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苏州睿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畅投资”)之一致行动人杭州晨莘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晨莘”)的通知,获悉其将持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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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晨莘及其一致行动人睿畅投资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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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2、杭州晨莘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0股,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2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34.0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10%,对应融资余额为1,900万元。杭州晨莘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睿畅投资未来半年内和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均为0股。
3、杭州晨莘及其一致行动人睿畅投资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备查文件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