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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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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62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1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2020-061)。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上午9:15至2020年12月8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九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长樊大宏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327,022,6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0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277,213,6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58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49,808,9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7人,代表股份98,542,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0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48,734,05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8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49,808,9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59%。

  3、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赵建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371,50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53%。

  1.02.候选人:选举陈旭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371,40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53%。

  1.03.候选人:选举马步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361,40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48%。

  1.04.候选人:选举李堂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361,40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48%。

  1.05.候选人:选举胡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361,408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48%。

  1.06.候选人:选举马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365,30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赵建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8,891,8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62%。

  1.02.候选人:选举陈旭忠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8,891,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61%。

  1.03.候选人:选举马步才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8,881,7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61%。

  1.04.候选人:选举李堂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8,881,7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60%。

  1.05.候选人:选举胡文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8,881,7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59%。

  1.06.候选人:选举马凌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8,885,6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9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5,358,00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987%。

  2.02.候选人:选举赵利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20,599,565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240%。

  2.03.候选人:选举李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17,480,379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5899%。

  2.04.候选人:选举邓蜀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2,320,589,56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723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李玉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6,878,36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629%。

  2.02.候选人:选举赵利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92,119,92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820%。

  2.03.候选人:选举李永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89,000,73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3167%。

  2.04.候选人:选举邓蜀平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109,92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471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陈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313,303,12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104%。

  3.02.候选人:选举黄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313,313,124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4109%。

  3.03.候选人:选举孟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324,955,247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12%。

  3.04.候选人:选举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2,324,965,247股,占出席会议参与表决的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陈凯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84,823,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77%。

  3.02.候选人:选举黄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84,833,4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878%。

  3.03.候选人:选举孟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96,475,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021%。

  3.04.候选人:选举钟晓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96,485,60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122%。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4.00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    证券简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6,819,11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3%;反对203,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8,339,4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35%;反对203,4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为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4,306,96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833%;反对2,715,6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827,3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442%;反对2,715,6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为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爱珍、王半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63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

  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和第七届监事会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将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独立董事四名,职工董事一名(职工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4名,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根据《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十二届三次职代会于近日召开代表团长会议,经过认真协商讨论,一致选举孟奇同志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会议选举翟茂林、韩林明、张宁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孟奇先生,汉族,出生于1968年,山西垣曲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88年参加工作,历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本公司工会副主席,现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

  孟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奇先生任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副主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孟奇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翟茂林先生,汉族,出生于1978年,山西忻州人。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1996年参加工作,历任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太原办事处书记,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对外事务部副部长、计划部副部长、外事办公室主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现任山西焦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

  翟茂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翟茂林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韩林明先生,汉族,出生于1972年,山西洪洞人。硕士研究生,政工师,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组织人事处副处长、纪委综合办主任、机关纪委书记、党委巡察办常务副主任,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山西焦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韩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韩林明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宁先生,汉族,出生于1972年,山西五台人。大学,工程师,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工作,历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发展部投资规划主管,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董事会秘书处副处长、企业管理与规划发展部副部长、部长。现任山西焦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规划部部长。

  张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公司查询,张宁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所列“失信被执行人”,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及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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