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0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0-05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持有的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弘歆科技公司”)100%股权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公开转让下属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44)。根据现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公司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机构公开挂牌转让弘歆科技公司100%股权。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公开挂牌期间征得一个意向受让方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公司”),经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其符合受让条件。2020 年 12 月 7日,公司与天华公司就转让弘歆科技公司100%股权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产权交易合同》,本次交易尚需召开董事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泸州市合江县临港街道

  法定代表人:陆相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16462.2345万人民币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510500204912335K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6年06月30日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供应:化肥、液体无水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8月2日)化工产品(不含许可项目)、一般气体(不含许可项目)、稀有气体(不含许可项目)、液态空气(不含许可项目)、压缩空气(不含许可项目)、热力、自来水;家电销售;再生资源销售;机械设备的加工、订做;电气、机械设备的维修、维护;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房屋土地租赁;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装卸搬运;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办公服务;化肥、化工、热工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和信息咨询服务;住宿、餐饮(由分支机构经营);对外劳务合作与劳务输出;翻译服务;本企业经营范围内的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泸州市国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天华公司 45.04%股权,四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华公司11.84%股权,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华公司 10.55%股权,四川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持有天华公司 0.72%股权,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天华公司0.44%股权,泸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天华公司 0.42%股权,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天华公司0.35%股权,泸州北辰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天华公司 0.32%股权,四川金元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天华公司 0.32%股权,其它股东持有天华公司 30%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财务报表情况

  天华公司2019年财务报表已经审计,资产总额171,003.94万元,负债总额156,480.35万元,净资产14,523.58万元,营业收入220,690.4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982.14万元, 天华公司2020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资产总额157,892.02万元,负债总额134,944.98万元,净资产22,947.04万元,营业收入190,364.6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88.07万元。

  经查询,天华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释义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的资产

  甲方所持有的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三)交易方式

  甲方通过委托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最终确定乙方为最终受让方。

  (四)交易价款

  交易价款为人民币(小写)10,0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五)支付方式

  乙方已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的保证金计人民币(小写)300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在本合同生效并扣除相关费用即交易服务费3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元整〕后,剩余保证金 26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贰佰陆拾伍万元整〕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价款:

  一次性付款:除以上剩余保证金直接转为本次产权交易部分价款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的产权交易价款人民币(小写) 9735 万元〔即人民币(大写)玖仟柒佰叁拾伍万元整〕一次性支付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

  (六)产权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此次转让标的企业不涉及职工安置

  (七)产权交易的税费

  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八)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转让协议需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四川弘歆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弘歆科技公司股权,有效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增加公司现金流入,促进公司转型升级,提升公司整体经营效益。

  六、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尚需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上述交易合同生效条件均尚未满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关于协议方式成交的告知函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