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69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11月27日,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此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5人(其中独立董事2名),实到5人。会议由董事长王晶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此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50亿元人民币,期限一年。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997 证券简称:新大陆 公告编号:2020-070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市网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小贷”)拟与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银行”)签订的《合作协议》,苏宁银行向网商小贷推荐并经过风控审核通过的合格借款人发放经营性贷款。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网商保理”)根据与苏宁银行签订的《债权收购合作协议》,承担贷款债权收购义务。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债权收购合作协议》项下网商保理承担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于2020年6月17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在已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2020年度可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53.00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3.00亿元,可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10.00亿元,有效期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时止。
公司本次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网商保理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5.00亿元。截止本次担保事项完成之前,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8.9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34.10亿元;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在上述审议额度内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90亿元,剩余未使用的可用额度为29.1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州网商商业保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31日。网商保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网商保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UFU41,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南路39号2101-2102,2110-2119(自主申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志杰。网商保理主要经营范围: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网商保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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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业务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苏宁银行出具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变卖费等)。
(2)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保证期间:《债权收购合作协议》项下主债权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业务承诺函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网商保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本次为其提供担保是基于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网商保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网商保理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稳健,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掌握其经营管理,能有效地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及其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为223,310.06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3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余额为 638,430.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0%。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6,430.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6.5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7%。公司累计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259,430.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0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