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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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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0—069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于2020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修改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5、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8日上午9:15 至2020年12月8日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富阳市富春街道公园西路118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锋峰先生。

  (6)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1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8,307,2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7833%。其中: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5,568,7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099%;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38,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33%;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持股5%以下的投资者)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58,5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其中:

  表决结果为:同意248,133,73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301%;反对173,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6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585,01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5.3838%;反对17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4.616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金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488         证券简称:金固股份          编号:2020-070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孙锋峰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因俞丰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公司董事孙洪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聘任俞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俞丰先生在2020年11月20日辞去董事职务后,三年内再次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俞丰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其能够胜任公司副总经理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自离任董事职务后,俞丰先生至今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俞丰先生的简历

  1979年1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专业,浙江大学总裁高级研修班结业,2000年至2010年任职浙江板桥集团,任办公室主任,2011年加入本公司,2017年6月23日至2020年11月20日,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总裁助理。

  俞丰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俞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俞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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