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银行理财受托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本次银行理财金额:17,000万元
●委托银行理财产品名称:99B2B00021-单位-智慧99
●委托银行理财期限:不超过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上述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5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前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8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7,000万元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购买99B2B00021-单位-智慧99定期存款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0-074)。上述理财产品已于2020年12月8日到期赎回,公司收回本金人民币17,000万元,获得理财收益人民币96.69万元,本金与收益已经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收益。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理财资金来源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
2、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005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采用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面值总额6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为100元/张,共计募集资金 6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846.30 万元。上述募集于2019年12月25日分别存入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武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由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8516)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截止2020年12月8日),公司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33,207.18万元。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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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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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对银行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购的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购买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银行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银行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认购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理财产品17,000万元,主要理财类型与条款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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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益说明:投资人收益=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本金×利率×存款实际天数÷360,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实际派发为准。
产品风险:银行定期存款为固定收益型产品,不存投资风险包括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在满足条件下,公司购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99B2B0021-单位-智慧99产品可获得2.25%的净年化收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到期100%本金安全保证。
(一)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为人民币17,000万元,该产品为固定收益型银行定期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日常经营产生不良影响。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以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是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定期存款产品。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此次购买银行定期存款产品,是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本着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系短期保本型,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本次银行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受托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浙商银行为是已上市金融机构(浙商股票代码:601916),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收益。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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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合计数为68,742.70万元;本次委托理财金额合计数为1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公司货币资金的24.73%。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购买的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9B2B00021-单位-智慧 99 产品为固定收益型产品,不存在投资风险,包括认购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募集失败风险、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99B2B00021-单位-智慧99产品可获得 2.25%的净年化收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提供到期100%本金安全保证。
七、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有效期限内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八、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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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森特士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