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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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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3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伟民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邹伟民先生、刘赛平先生、刘文华先生、许小丽女士、李静女士、刘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第二届董事会同意提名余新平先生、梁国正先生、姜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梁国正、余新平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姜磊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提名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候选人相关声明,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独立董事整体津贴水平和公司实际情况,拟定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含税)每人每年为6万元。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对1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预留授予69.195万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

  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发表或出具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0年12月2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伟民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9年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营厂长;2003年至今担任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监事,历任嘉博电子监事;2010年至2014年担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6,77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686%,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10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3,250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小丽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FPC事业部负责人。201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1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2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45,541股。许小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小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赛平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至2002年在东莞胜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副经理;2002年至2008年在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品管部副经理;2008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MTS高邮厂厂长、副总经理。2014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品保中心负责人。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2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45,541股。刘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文华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1 年至 2003 年在湖北天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会计;2003 年至 2004 年在常州市长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主管;2005 年至 2016 年在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财务课长、经理、高级经理;2017 年在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管理部经理;2018 年起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经理,现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7%。刘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静女士: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9年在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品质保证部专案经理;2009年至2011年在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品保部部长;2011年至2015年在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行销处专案经理;2015年4月至今,在传艺科技工作担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9%。李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林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12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品保中心技术员、资财部经理助理、采购工程师等职务;2004年8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怡利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历任采购管理师、项目管理专员等职务;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苏州锦森国晟五金工业有限公司,担任管理部主管;2008年7月起就职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任采购部主管、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年起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6%。刘林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国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导。1981年至2006年,在西北工业大学任校,先后获得工程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等职位;2006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任教,任教授、博导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梁国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国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余新平先生: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历任南京财经大学(原南京粮食经济学院)会计学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现任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紫金农商银行、苏州宝馨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新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新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余新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姜磊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12月至2007年9月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工作,2007年9月起至今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姜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4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园先生、郭冬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不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统一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具体内容请参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园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年至2007年在苏州科德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制造部副主管;2007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MTS高邮厂副理、MTS高邮厂厂长。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园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3,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7%,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662.5股。刘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郭冬梅女士: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在扬州利华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贸易销售;2015年至2018年在扬州利华服饰工作,担任采购和跟单;2020年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冬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郭冬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冬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5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0年12月24下午13:30召开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至2020年12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也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选举邹伟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2《选举刘赛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3《选举刘文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4《选举许小丽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5《选举李静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6《选举刘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选举梁国正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余新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姜磊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逐项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选举刘园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郭冬梅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5、《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议案》;

  议案 1、议案 2、议案 3的各项子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表决。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 6 人,独立董事 3 人,非职工代表监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拥有的选举票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才可进行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者传真方式须在2020年12月21日前送到本公司,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请务必进行电话确认。

  4、登记时间:2020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5、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6、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许小丽

  (2)联系电话:0514-84606288

  (3)传真号码:0514-85086128

  (4)联系地址:江苏省高邮市凌波路33号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7、会期预计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66”,投票简称为“传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6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为 3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议案 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候选人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0年12月17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单位(或本人)持有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66)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持有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股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记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股东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 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6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董事会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邹伟民、许小丽、刘赛平、刘文华、李静、刘林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梁国正、余新平、姜磊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选举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选举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分开选举,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候选人梁国正、余新平先生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姜磊先生尚未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作出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其他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及邮箱,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已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邹伟民先生:196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至1999年在江苏吴中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经营厂长;2003年至今担任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监事,历任嘉博电子监事;2010年至2014年担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伟民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56,778,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7686%,其中: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4,10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3,250股。邹伟民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邹伟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许小丽女士: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业务部副经理、副总经理、FPC事业部负责人。2014年起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9年1月14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小丽女士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2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45,541股。许小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许小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刘赛平先生:1975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1995年至2002年在东莞胜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部副经理;2002年至2008年在嘉兴淳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生产、品管部副经理;2008年至2014年历任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MTS高邮厂厂长、副总经理。2014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技术中心、品保中心负责人。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赛平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520,5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81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5,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445,541股。刘赛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赛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文华先生:1978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2001 年至 2003 年在湖北天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会计;2003 年至 2004 年在常州市长兴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主管;2005 年至 2016 年在亿和精密工业控股有限公司,历任财务课长、经理、高级经理;2017 年在苏州林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管理部经理;2018 年起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财务部经理,现担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文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7%。刘文华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文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李静女士: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9年在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品质保证部专案经理;2009年至2011年在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品保部部长;2011年至2015年在苏州达方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行销处专案经理;2015年4月至今,在传艺科技工作担任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19%。李静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刘林女士:197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12月至2004年7月就职于耀马车业(中国)有限公司,历任品保中心技术员、资财部经理助理、采购工程师等职务;2004年8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怡利电子(江苏)有限公司,历任采购管理师、项目管理专员等职务;2006年7月至2008年7月就职于苏州锦森国晟五金工业有限公司,担任管理部主管;2008年7月起就职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前身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任采购部主管、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7年起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林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6%。刘林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梁国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导。1981年至2006年,在西北工业大学任校,先后获得工程师、副教授、教授、博导等职位;2006年至今,在苏州大学任教,任教授、博导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国正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梁国正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梁国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余新平先生:195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副教授。历任南京财经大学(原南京粮食经济学院)会计学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助理、系副主任。现任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紫金农商银行、苏州宝馨科技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新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余新平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余新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姜磊先生: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5年12月至2007年9月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工作, 2007年9月起至今在江苏政泰律师事务所执业,担任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姜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姜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姜磊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7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2人,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刘园先生和郭冬梅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当选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本届监事会及全体监事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园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2002年至2007年在苏州科德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制造部副主管;2007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科长、MTS高邮厂副理、MTS高邮厂厂长。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园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33,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67%,其中: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662.5股。刘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郭冬梅女士: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专科学历。2007年至2014年在扬州利华电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贸易销售;2015年至2018年在扬州利华服饰工作,担任采购和跟单;2020年在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担任证券助理。

  截至本公告日,郭冬梅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郭冬梅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郭冬梅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张玉兵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在苏州超艺丝印喷涂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06年至2010年在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10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仓库主管及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玉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玉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玉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8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顺利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过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张玉兵先生(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玉兵先生将与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08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玉兵先生: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至2006年在苏州超艺丝印喷涂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06年至2010年在顺达电塑(后更名为泰凯服饰)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10年至2014年在江苏传艺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仓库主管。2014年起至今担任公司仓库主管及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张玉兵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张玉兵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玉兵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9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691,950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286,255,886股的0.242%,涉及14名激励对象。

  ●本次股票期权采用统一行权模式。

  ●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18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14名激励对象持有预留授予的691,950份股票期权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统一行权方式行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发表了法律意见。

  2、 2018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确认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

  3、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对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2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向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559.2 万股,本次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23 元/股,拟向 171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372.8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62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6、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权登记的过程中,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拟对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1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对其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0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61.00万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60人,实际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542.10万份。

  2019年1月30日,上述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其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月29日,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7、2019年8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及《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将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23元/股调整为11.14元/股。

  8、2019 年 12月 10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确认,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上述14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53,120股限制股票和1,522,260份股票期权符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同时因16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1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227,2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46,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10、2020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11、2020年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登记,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价格6.03元/股,授予数量922,600股,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31日,后调整为2020年2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期权授予日为2019年12月10日,授予对象14名,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05元/股。授予数量1,383,900份,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0年1月22日。

  2020年1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的公告》。

  12、2020年2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的公告》。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2月3日,调整后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0年2月4日。

  13、2020年2月3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16名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7,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346,8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和注销手续。

  14、2020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15、2020年3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第一次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次行权股票数量:93.006万股,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0年3月27日。本次行权后,符合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可行权股票期权尚余 59.22 万份。

  16、2020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预留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尚未行权的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1.14元/股调整为11.05元/股,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

  二、 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 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

  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05元/股调整为11.96元/股。

  综上所述,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相关事宜。

  三、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具体安排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

  2、本期可行权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

  单位:万份

  ■

  3、行权方式及行权价格

  本次行权采用统一行权方式,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96元/股。

  4、行权期限:2020年12月10至2021年12月9日止。

  5、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公司董事会将在政策规定的行权窗口期内,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中登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为行权日,并于行权完毕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其他一切相关手续。

  激励对象必须在行权期限内行权完毕,行权期限结束后,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将由公司统一注销。

  四、参与激励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自查,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桂林于2020年6月12日卖出公司股票30,000股,通过扬州承源投资咨询部(有限合伙)于2020年11月11日间接卖出公司股票31,449股。

  公告日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期内合法行权。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是否成就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标,全体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A,14名激励对象满足行权条件。因此,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员为14人,可行权期权数量为691,950份。

  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层面2019年度业绩已达到考核目标,14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A,根据激励计划设定的行权条件,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需满足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条件均已达成,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本次行权符合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行权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14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1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691,950份股票期权。本次期权行权采用统一行权模式。

  八、律师法律意见

  公司就本次行权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行权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份登记手续。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自2020年12月10日进入第一个行权期;截至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本次行权条件;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期权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九、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激励对象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方式。

  十、本次行权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691,950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8,275,722元,其中:总股本增加691,950股,计691,950元;资本公积金增加7,583,772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统一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因此,股票期权选择统一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证券代码:0028660          证券简称:传艺科技    公告编号:2020-110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传艺科技”)于2020年1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募投项目“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的建设进度、实施情况和产品市场情况,同时综合考虑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战略及产能布局,为了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实施“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资金全部投入现有募投项目“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的建设实施。同时,鉴于对轻薄型键盘产品的市场前景的把握及未来走势判断,公司拟扩大该项目的建设产能至年产2,240万台,以有效把握市场机会,更好的满足后续市场的需求。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02号)核准,传艺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90.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4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114.97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16.898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3,498.0793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实施了验证,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20ZA000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传艺科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2018年,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FPC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并将剩余资金用于投入“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和“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上述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就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于2017年5月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高邮开发区支行、江苏银行高邮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8年4月与东吴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江苏银行扬州分行、中国银行东莞常平支行以及全资子公司传艺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传艺”)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及专户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相关利息、理财产品收益及手续费支出。

  注2:截至2020年11月30日,“薄膜线路板生产线技改并扩产项目”、“科技研发中心项目”已投入实施完毕,“FPC生产项目”已终止实施。

  四、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一)拟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传艺,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原计划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2,000.00万元,预计建成后实现年产1,200万台的玻璃面板。

  (二)拟变更用途的原因

  “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系公司于2018年根据当时对3D强化玻璃盖板的市场需求和前景预期,同时结合公司进一步完善在电子元器件行业产业链布局所综合做出的投资决策。随着时间的推移,3D强化玻璃盖板的市场需求、行业竞争等情况均发生了一定变化,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倘若公司短期内继续大规模对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投入募集资金并继续扩充相关的生产线设备,其效益已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能给股东很好的回报。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变更并将“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515,836.66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投入扩产后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

  五、部分募投项目的拟扩产情况

  (一)拟扩产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实施主体为母公司,实施地点为江苏省高邮市,原计划投资总额12,00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10,062.33万元,预计建成后实现年产1,600万台的轻薄型键盘产能。

  (二)募投项目扩产的必要性

  公司“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自2018年开始策划,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备案批复到项目实施已经过去2年多时间,在此期间,公司整体产业链定位逐步向下游成品电脑键盘延伸过渡,随着募集资金的逐步投入,依靠自身在技术创新、零组件一体化、营销和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良好的行业口碑,公司成品键盘产品在营销渠道、市场拓展、品质服务方面均得到了客户认可,经营业绩成长迅速。2018年、2019年和2020年1-6月,公司“笔记本及台式机电脑键盘等输入设备及配件”产品线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46亿元、6.52亿元和3.91亿元,其中2019年度和2020年半年度该产品线营业收入分别同比增长165.36%和49.96%,实现了跨越式的长足发展,也验证了公司产业链延伸战略的成功。

  未来,随着远程办公、在线教育等运用的逐渐普及以及公司在成品键盘市场份额的逐步提升,预计公司成品键盘的营收规模仍具有较强的增长潜力和预期,从而对公司在产能保障、效率提高、质量控制、管理规范、资源调配等各方面实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截至目前,“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募集资金已基本投入完毕且已基本实现既定的年产1,600万台轻薄型键盘的产能。为更好的满足和贴近公司现有的业务需求以及未来的发展需要,本着公司效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讨论,决定对原“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进行扩产并将原用于“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的扩产投入。本次扩产后,公司“轻薄型键盘生产项目”将新增640万台轻薄型键盘的年产能,并使总产能提升至年产2,240万台。

  (三)募投项目扩产计划投资金额情况

  本次拟扩产的“轻薄型键盘项目”扩产前后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项目扩产投资的资金来源

  本次“轻薄型键盘项目”扩产的资金来源为两部分:(1)拟终止实施的“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剩余资金;(2)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

  (五)募投项目扩产资金的用途

  本次“轻薄型键盘项目”扩产的资金投入用途主要分为两部分:(1)车间-地坪处理等相关装修费用;(2)购置新增产能所需的智能-贴片机、智能-LED UV机及智能-键盘全自动电测机-双轨道测试机等生产设备。

  单位:万元

  ■

  (六)扩产所涉及的备案、环评等程序

  本次“轻薄型键盘项目”扩产所需新增的项目备案及环评等程序目前尚在办理中。

  六、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3D玻璃面板生产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轻薄型键盘项目”的扩产投入,系公司结合最新业务需求情况和未来战略发展做出的投资决策,旨在合理配置公司资源和进一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轻薄型键盘项目”扩产后,能够有效地扩充公司核心键盘产品的产能,满足公司键盘产品线高速增长的销售需求。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经营业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符合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是公司基于自身实际情况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上述事项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认为:

  传艺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传艺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本保荐机构对传艺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吴证券关于传艺科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以及部分募投项目扩产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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