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0-071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孙泽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19, 696,43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26.808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19,607,5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797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88,9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1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1,032,900股,占公司总股数的0.126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逐个表决,杨向宏先生、卜新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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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邦德赵洋
3、结论性意见:
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七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0-072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20年12月7日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泽胜主持。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因杨向宏先生、卜新平先生被选举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需要重新选举。任期自选举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满止。
战略委员会:孙泽胜(主任委员)
杨林、李忠、刘沂、杨向宏
审计委员会:姚海鑫(主任委员)
孙泽胜、李忠、杨向宏、卜新平
提名委员会:杨向宏(主任委员)
杨林、李忠臣、卜新平、姚海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卜新平(主任委员)
李忠臣、李忠、杨向宏、姚海鑫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