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50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书面通知;
2、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9:00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初良勇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林晓月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朝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战略发展能力,规范公司战略管理,保障公司战略定位和总体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蔡立群先生、吴岩松先生、张桂仙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二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十五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贸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叁亿元应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贸易公司叁亿元应付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3、5、6、7项议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51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经营发展资金需要,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集团”)2021-2022年度拟通过统借统还方式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本金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借款,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或所属公司与控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港务”)持有本公司61.89%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集团持有国际港务68.32%股份,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向控股集团借款属于关联交易事项。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第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朝辉先生、蔡立群先生、吴岩松先生、张桂仙先生回避了该议案表决,本项议案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 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5楼
法定代表人:陈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26013542XA
经营范围:一、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二、对涉及港口、码头、物流、信息、房地产、酒店、物业、旅游、贸易、水产品加工等产业或行业的企业进行投资;三、依法为投资企业融资提供服务,利用各种渠道筹措资金自主进行投资;四、对银行、信托、担保、保险等金融服务及证券类企业进行投资;五、港口工程开发、建设及咨询;六、海上油污、水回收处理、环境检测及油类分析、咨询业务;七、信息产品开发及销售、信息咨询及技术服务,信息工程的开发建设及相关业务;八、其他与港口建设经营有关部门的业务。
(二)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主要股东: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备注:因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变更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已获得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须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就本次无偿划转取得所需取得的第三方同意(如需)。
(三)控股集团主要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从事集装箱、散杂货及现代物流、港口建设、海峡投资、邮轮客运、电子口岸、金控等业务,最近三年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20年9月30日,控股集团净资产1,586,972.51万元。2019年度控股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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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与本公司的关系:控股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国际港务的控股股东,因此系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四)控股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股集团2021-2022年度拟通过统借统还方式向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本金额度不超过6亿元,借款金额在总额度内可于有效期内循环使用,利率不高于本公司向其他金融机构取得的同期同档次信贷利率或费率水平。单笔借款的额度、期限和具体利率将在上述范围内,由本公司或所属公司与控股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本次借款无需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集团向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缓解本公司及所属公司资金需求,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可以更好地保证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本公司及所属公司提供担保,没有损害本公司及所属公司利益的情形,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并将对本公司整体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初至2020年11月30日,公司与控股集团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为1,672.15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关联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56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45召开 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2020年12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关联股东将回避对关联议案的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提案:
1、审议《关于制订〈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年)》;
2、审议《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间接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3、审议《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4、审议《关于公司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十五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贸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5、审议《关于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叁亿元应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贸易公司叁亿元应付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述提案4、提案5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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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邮编:361013(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0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及相关费用情况
1、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玲玲
电 话:0592-5826220
传 真:0592-5826223
电子邮箱:zhull@xmgw.com.cn
通讯地址:厦门市东港北路31号港务大厦20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附件一: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05”,投票简称为:“港务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12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12月23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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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单位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55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贸易公司叁亿元应付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0年12月7日,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叁亿元应付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向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神华销售集团”)申请三亿元应付款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项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目前双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C2(联检大楼)13层
法定代表人:胡煜斌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果品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化肥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农药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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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因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变更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已获得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须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就本次无偿划转取得所需取得的第三方同意(如需)。
3、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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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新信用等级:A
5、贸易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贸易公司与神华销售集团采购合同项下的全部货款、利息(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涉诉的相关费用;
2、担保时间: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3、保证期间: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3年;
4、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贸易公司继续向神华销售集团申请三亿元应付款额度,基本可以满足业务开展需要,能够节约大量的资金,并降低预付货款的风险;神华销售集团基于合作共赢的考虑愿意继续提供三亿元应付款的额度给予贸易公司,但提出需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董事会认为贸易公司继续向神华销售集团申请三亿元应付款额度,基本可以满足业务开展需要,能够节约大量的资金,并降低原来预付货款的风险;在担保风险方面,自2007年以来,本公司连年为贸易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均未发生过由本公司为贸易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贸易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从贸易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该公司使用应付款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4、本项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 559,415.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3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52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贸易
公司2021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二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21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二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贸易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以一个市场的盈利来弥补另一个市场的亏损,从而达到规避经营活动中的价格波动风险。
二、预计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 套期保值的交易市场
贸易公司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和境外交易;拟进行套期保值交易的现货品种,仅限于在境内期货交易所交易的与贸易公司主营相关的大宗商品。目前贸易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的公司有经营的品种。
2、期货品种
贸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公司已持有的,或正在有效履行的购销合同项下的与期货品种同类的产品,开展套期保值的产品主要为公司经营产品所对应的商品期货品种。
3、拟投入资金
贸易公司2021年期货套期保值保证金额度在人民币1.2亿元,可滚动使用。实际执行过程中,超年度套期保值计划或保证金超过1.2亿元,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4、资金来源
贸易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0年12月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二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该项套期保值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且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业务范围: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根据现货需要开展钢材、白糖、塑料、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投机;
2、交易品种: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钢材、白糖、塑料、纸浆等期货标准合约的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
3、交易所选择: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广州期货交易所。
4、合约的交割:实物交割;
5、交易数量:根据贸易公司业务经营的情况而定;
6、合约期限:不超过12个月;
7、交易杠杆倍数:按目前价格计算为10倍左右;
8、流动性安排和清算交易原则:根据建立头寸所对应的到期日进行资金方面的准备,并按照期货交易所相应的结算价格进行购入或卖出清算;
9、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出现违约或者交易损失,按现金汇付结算;
10、履约担保:以期货交易保证金方式担保。
五、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准备情况
1、贸易公司已制定《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套期保值工作按照以上制度严格执行;
2、贸易公司建立了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操作、监督等工作分工和控制机制。公司董事会是期货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贸易公司期货审核小组是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期货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有关制度;负责制定、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及措施
贸易公司进行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的是锁定商品价格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投资损失。公司拟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贸易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规定进行套期保值操作,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并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4、技术风险:可能因为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公司将选配多条通道,降低技术风险。
七、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贸易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九、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在保证金一亿二千万元人民币额度内开展套保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53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贸易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
远期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2021年度在不超过4亿美元额度内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目的
为提高公司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应对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贸易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预计开展的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概述
贸易公司本次拟操作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是远期结售汇业务,其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贸易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是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金融衍生产品,用于锁定成本、规避汇率风险,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与基础业务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三、履行合法表决程序的说明
2020年12月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该项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该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与基础业务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以正常的外汇收支业务为背景,交易金额和交易期限与预期收支期限相匹配。
4、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5、履约担保:以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方式担保。
五、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准备情况
贸易公司已制定《金融衍生品(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其次贸易公司已配备专职人员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并及时跟进业务进行情况,建立了异常情况报告机制,最大限度地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贸易公司已经和多家合作银行签订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合同并匹配专项授信额度,具备继续开展该项业务的资质。
六、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合约的汇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交易合约利率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远期结售汇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其次,因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产品,存在需临时用自有资金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贸易公司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与银行等金融机构沟通不及时的情况,可能错失较佳的交易机会;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4、履约风险:贸易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5、法律风险:如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合同条款及业务信息,将为公司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七、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贸易公司已建立《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制度》、《远期结售汇实施细则》对远期结售汇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操作要点、风险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要求。上述制度对远期结售汇的决策、授权、风险管理、操作办理等均做了完善的规定,对远期结售汇的风险控制起到了保证作用;
2、与基础业务相匹配,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严格控制远期结售汇的交易规模;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4、加强对银行账户和资金的管理,严格控制资金划拨和使用的审批程序;
5、公司定期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相关交易流程、审批手续、办理记录及账务信息进行核查,对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控制的有效性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八、远期结售汇价值分析
依据公开市场报价信息分析确定公允价值后续计量,确认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
九、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远期结售汇业务反映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十、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汇、远期售汇业务的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独立意见,独立意见有关内容参见2020年12月8日巨潮资讯网《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十一、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2021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专项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000905 证券简称:厦门港务 公告编号:2020-54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贸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0年12月7日,经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十五亿元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贸易公司”)以及其下属三家全资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两年期四十五亿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本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详见2020年12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3、目前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协议;
4、2021-2022年拟申请的计划担保对象及额度分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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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在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 贸易公司董事会可将额度于贸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分配及调整,或不同授信银行之间的进行分配及调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1、 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2006年11月30日
注册地点:厦门现代物流园区长岸路海天港区C2(联检大楼)13层
法定代表人:胡煜斌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酒、饮料及茶叶类预包装食品批发(含冷藏冷冻食品);饲料批发;棉、麻批发;林业产品批发;其他农牧产品批发;果品批发;肉、禽、蛋批发;水产品批发;纺织品、针织品及原料批发;服装批发;鞋帽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家用电器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文具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其他文化用品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煤炭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石油制品批发(不含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金属及金属矿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建材批发;化肥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贸易代理;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农药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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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新信用等级:A
4、贸易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2018年8月1日
注册地点: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沧江路98号101室、103室
法定代表人:梁水波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农药批发;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限危险化学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非食用盐销售;金属工具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地板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砖瓦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砌块销售;砼结构构件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石棉水泥制品销售;肥料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棉、麻销售;棉花收购;林业产品销售;木材销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水产品批发;新鲜蔬菜批发;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鞋帽批发;制鞋原辅材料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化妆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服装辅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箱包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新车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钢压延加工;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最新信用等级:无
4、厦门港务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2017年5月25日
注册地点: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时代广场二座36楼
注册资本:300万港币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股权结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最新信用等级:无
4、厦门港务海衡(香港)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
1、基本信息
成立日期: 2013年4月15日
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陈路1000号6楼B座1022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服装、五金交电、针纺织品、建筑装潢材料、石材、木材、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铁矿石产品、焦炭、食用农产品(不含生猪产品)批兼零;商务信息咨询;货运代理;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2、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
3、最新信用等级:无
4、上海海衡实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被担保人相关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方框图
■
备注:因福建省港口资源整合,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其持有的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将变更为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述股权划转事项已获得厦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尚须履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过对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并就本次无偿划转取得所需取得的第三方同意(如需)。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作为贸易公司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的银行授信保证人,就其在2021年-2022年两年期的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履约担保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保证担保的总额度为四十五亿元人民币。该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在贸易公司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之间的额度分配如在实际执行时有所变动,可由贸易公司董事会重新审议分配,报本公司备案。贸易公司及其三家全资子公司在审核的授信额度内可自行在开户银行之间进行额度分配,该银行综合授信的具体起始日期、利率及其他条件等由贸易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贸易公司对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使用,将严格按照内部审批流程进行审核方可使用。
四、董事会意见
1、担保的原因:满足贸易公司因正常开展业务经营活动而产生的资金需求;
2、董事会认为,贸易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所申请的银行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该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需要,通过“以贸促港、港贸结合”,在提高贸易业务的规模和效益的同时,还将对本公司物流业务链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在担保风险方面,自2007年以来,本公司连年为贸易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均未发生过由本公司为其履行担保义务的事项;贸易公司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不存在不可控的担保风险;从贸易公司及其子公司建立的内控机制来看,该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可能产生的潜在风险能够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
3、贸易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其他三家均为贸易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贸易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4、本项担保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 559,415.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4.3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