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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08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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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29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阎孟昆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表决。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华建飞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的合营公司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实业”)为推进“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的需要,拟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固定资产借款。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贷款审批的相关要求,杭电实业各股东需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因公司持有杭电实业60%股权,故公司为杭电实业本次借款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0-03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孙翀先生回避表决,由8名非关联董事华建飞、孙臻、陆春校、倪益剑、卢献庭、陈丹红、阎孟昆、徐小华进行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平安银行申请新增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更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同意公司在原有已审批的银行授信额度基础上,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增加3.0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授信合同等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0年12月23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0-032)。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31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实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拟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公司已实际为杭电实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股份”或“公司”)的合营公司杭电实业为推进“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根据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贷款审批的相关要求,杭电实业各股东需按持股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因公司持有杭电实业60%股权,故公司为杭电实业本次借款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

  2020年12年7月,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营企业杭电实业提供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6号大街68号3幢

  法定代表人:孙翀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2018年7月24日—2028年7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电实业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上海康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40%。

  关联关系说明:杭电实业为公司与上海康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营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董事孙翀先生担任杭电实业董事长,公司财务总监金锡根先生担任杭电实业监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杭电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杭电实业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杭电实业总资产为189,328,925.17元,总负债为-281,019.61元,净资产为189,609,944.78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390,055.22元。

  截至2020年9月30日,杭电实业总资产为229,633,324.17元,总负债为434,764.18元,净资产为229,198,559.99元;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为0.00元,净利润为-186,684.7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12,000万元。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杭电实业本次固定资产借款总借款期限为壹拾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合同的生效:保证人和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翀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认为:此次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是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促进项目建设进程,担保风险可控。公司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杭电实业各股东按其持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公司本次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是基于“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需要,满足杭电实业正常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加快项目建设进程。本次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对杭电实业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合营企业杭电实业作为“杭电星月科创园”的项目公司,为推进“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杭电实业本次借款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方担保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为杭电实业提供担保,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5,000万元(不含本次,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4%。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5、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6、杭电实业营业执照及2019年度财务报表、2020年9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7日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12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12月23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12月23日

  至2020年12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0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相关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有关本次股东大会文件将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 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 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 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0 年12月21日(9:00—11:30,13:00—14:3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公司证券部。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 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 会投票。

  (六)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参加本次会议的必备条件。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杨烈生、赵燚

  电话:0571—63167793

  传真:0571—63409790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12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18          证券简称:杭电股份            编号:2020-030

  转债代码:113505          转债简称:杭电转债

  转股代码:191505          转股简称:杭电转股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在公司(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章旭东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合营企业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实业”)作为“杭电星月科创园”的项目公司,为推进“杭电星月科创园”项目工程建设需要,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人民币20,000万元固定资产贷款。公司按持股比例为杭电实业本次借款提供人民币12,000万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为合营公司杭电实业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2020-031)。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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